马太福音

1.耶稣被“称为拿撒勒人”一语,到底应验旧约那一位先知的话呢?(太二章23节)

    这是新约头一个先要解决的圣经难题。

马太在记录主耶稣童年历史时,因为主那稣住在加利利省的拿撒勒城,他就加上这样的两句话:“这是要应验先知所说:他要称为拿撒勒人的话了”。可是,马太并没有清楚说明,到底旧约那位先知曾说过这句预言。难题就在这里,你把全部旧约看一遍,也找不到这一句预言,到底这难题怎样解答呢?以下是三种解释法:

一、这是先知“口头的预言”,不是用文字记录下来的预言。旧约有不少“口头传下来的教训和故事或预言”,是以色列家家传诵、人人皆知,但并没有用文字记录下来的。

    这是解经的一个原则。可解答不少圣经难题。例如:

    ①主那稣也说过一句话“施比受更为有福”,但这句话并没有记载在四福音里面,却是保罗对以弗所教会宣布出来(徒二十35),这也是“口头的教训”,但已成了家知户晓的话,后来传到保罗耳中,保罗才把它覆述出来。

    ②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预言“主要带着千万圣者降临”,但这预言并未记载在旧约,因为是“口传的预言”,被主的兄弟犹大记下来(犹14节)。

    ③还有许多旧约所未记载而由口头传下来的故事,在新约圣经中披露。所以这第一个解经的原则很有用。

    二、第二种解释法应为:这是应验先知以赛亚书十一章1节的预言。该节说:“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

    这节圣经当然是预言主那稣说的,因他是耶西之子,大卫的后裔,在这里被称为“枝子”。“枝子”一词希伯来话乃是NET一SER(1*工),音译为“拿切尔”。主那稣所住的城为“拿撒勒”,希腊文则为NAzARETHNa中P6。旧约“枝”字的音与新约“拿撒勒”的音相近,同时两者意义又相同。

    因此,作者马太觉得发现了秘密,以为这是运用“双关语”的好机会,意即,主耶稣被先知预言称为“枝子”,而他现在刚巧住在“枝子城”(拿撒勒),这还不是应验先知的预言么?所以马太很得意地这样写“这是要应验先知所说:他将称为拿撒勒人的话了”。

    这种解释法曾被多数解经者所采用。事实上也是一种值得采用的解释法。

天使向牧羊人报信

    三、第三种解释法是认为“拿撒勒人”与“拿细耳人”有相关之处。“拿细耳”原文是“分别”的意义,与前义“枝子”一词同一字源。“拿细耳”的原文是NAzIR1’)*,这字首见于民数记六章2节,在士师记十三章5一7节天使曾预言参孙为拿细耳人。主那稣也是拿细耳人,又住在拿撒勒,所以这是应验旧约的预言了。

    这种解释法有漏洞,因为上述有关拿细耳的事不是出于先知的口,同时那稣是否拿细耳人,圣经并无明文。所以还是以第一第二种解释法为佳。

    2.东方博士是什么人,共有几位,东方是指何国何地,为何他们会知道有新王生在犹太?                                                            (太二章1-2节)

    这一连串的问题只不过是指着一件事。

    本来按圣经次序,这个问题应在前一个问题之先,但在研究圣经难题的程序上,却被排在第二,因为前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有助于这问题的解决。

    一、博士一词,原义是MAGOS(IIa*引),音译为“麻歌思”。英文MAGI(术士)、MAGIC(法术)和MAGICIAN(术士)等名词均源出这希腊文字。

    所谓博士(麻歌思),原指巴比伦或玛代波斯王朝的一种博学之士,中文译为博士,实最适宜,若译为占星家或术土均受了限制。这些博士包括天文学家、言语学者、观兆者、行法术的人,其中也有人样样通晓的。那些来寻找那稣的东方博士是因为在东方看见颗特殊的星,因为他们是善观天文的人,不过可能他们也懂其之的学问。

    使徒行传八章9节,十三章6、8节所说的“行法术的”和“行邪术”,原文就是与这MAGOS同字源。

    二、这些博士是从东方来的,东方到底是指什么地方呢?上文已经题及,他们本是巴比伦、玛代波斯的特殊人物,所以东方一词不会是印度或中国。

    三、博士共有几人呢?根据遗传的错误,主日学生在降生节时扮演东方博士只有三人,因为圣经告诉我们他们奉献三种礼物。又有些人说有第四博士,半路失队未与三博士同来。

    当时的东方人出远门总是骑骆驼的(短程则用毛驴),骆驼队出门,总是数十只甚至一百只骆驼一队的。因为他们要带帐棚和食物,也要有人管理骆驼,那些重要人物出远门,还要请保镖、甚至民兵来保护。所以这一队骆驼队能够震动耶路撒冷,视为该日重要事件之一(太二章3节说: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

东方博士们来朝

    不过,到底有几位博士来寻找圣婴那稣呢?圣经既然没有明文,则下应该指定是三位,可能一位八位也不一定,我们不能因为博士们所奉献的礼物只有三种,便认为博士只有三位也。

    四、至于这些东方博士何以在东方看见一颗特殊的星,便知道有新王生在犹太地方呢?

    对于这一点,有下列不同的观点:

    ①有人认为这些东方博士是犹太人,是被掳时代的犹太人的后裔,他们并没有跟着他们的祖宗回国,却遗落在巴比伦。这些人后来学习占星等学问,从他们祖宗的教训及口头的预言中,获得有关基督来世的知识(比方民数记二十四章17节说:有星要出于雅各,有杖要兴于以色列)。因此他们在东方看见明星,便认为祖宗的教训已到了应验的时候了,所以到犹太地来寻找新王。

    ②另外有人认为这些东方博士是巴比伦或波斯人,但他们从遗落在该地的犹太人口中获得上述的预言与知识,所以到犹太地来朝见新王了。

    3.东方明星是什么星?           (太二章2节)

    对于东方博士们在东方所看见的星,解经家曾寻求科学的解释法,配合天文学的理论,下列三种是各种注释常见的说明:

    一、这东方明星是“行星会合”,即金星、木星与土星三颗太阳系的行星在那稣降生的那一年会在轨道上会合,以致特别明亮,引起天文学者的注意,认为与新王来世有关。

    但是,即使九大行星部会合在一起,但也是高高在天上,并未能解释“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一语。请问高高在天上的明星如何能照在小孩子住的房子上面,而不照在隔壁二叔的府上呢?还有,原文“星”是单数字ASTER汕*…;并非多数字,证明是一星而非数星。

    二、这东方明星是彗星,在该年数次出现,横扫天空,引起天文学家注意,首次出现是靠近东方博士居住的地区上空(2节),以后又出现在耶路撒冷和伯利恒(9节)。

    但是这个解释也不能解释前面所说“照在小孩房子上面”的经文。

    三、这是一种暗星突明的现象,天文学家称之为“新星”并命名为“伯利恒星”。天空星群分为数等不同的光度,但有时有些不大明亮的星可能因为在它本身运行的方面上渐向地球,所以从地上看过去,发现该星突然变得非常光明,可是经过一些时间之后,又因轨道运行方向有了改变,又变为暗淡。这颗东方明星可能是这样,首先灯光在东方突明,引起东方博士们注意,后来又在耶路撒冷伯利恒再明起来,作博士们的向导。

    可是,这种说法不能解释的问题和上述的一样,因此,我在这里举出第四个解释法。

    四、这是上主特别预备的“一个光体”,首先如明星一样在东方博士们的地区高空出现,后来暂时消失,等到博士们往伯利恒去寻找圣婴那稣之时,这特殊光体又出现在上空作博士们的向导(9节有忽然二字,表示再度出现)。然后这特殊光体渐渐在空中降低,降到圣婴所住的房顶上,就在该处停住了(9节末了。光线下照,射得小孩住的房子通明,使博士们很清楚地知道进到那一间房子,而不会进错了隔壁的一间(11节)。等到东方博士们完成任务后,该特殊光体即消失,所以博士们以后不再、也不需要看见它。

    一切星宿都是上主所创造的,为着他的独生子降生,临时再创造一个光体,在他毫无困难。

    4.希律一名何意?新约圣经中曾提及多少个“希律”?

    “希律”HEROD,是以东族国王的尊称,等于罗马帝国的"该撒”(AEsAR,埃及国的“法老”pHARAoH,中国的“皇帝一般。

    “希律”在新约圣经中,共有五位:

    一、大希律,企图杀害圣婴那稣的希律王,历史家称之为“大希律”,从纪元前四十年至四年为犹太省的统治者。①他有十妻,其中四妻生五子与圣经历史有关。为人残忍,曾杀伯利恒两岁以下男婴后,被神刑罚,患颠狂症而死。

    二、分封王希律安提帕ANTIPAS(路三章1节)。是大希律第三妻所生,先娶亚里达王之女为妻(参林后十一章32节),后夺弟妇希罗底为妻(该弟妇实为侄女,参太十四章3一4节)。

    三、希律腓力一世PHILIP,被分封王希律夺去妻子(见上文),是大希律第二妻所生。

    四、亚基老ARCHELAUS,即接续大希律统治犹太省者(太二章22节),纪元后六年被控免职。

    五、希律腓力二世,生一女名土西拉(被称为犹太女子),嫁罗马官长腓力斯为妻(徒二十四章24节)。

①那稣降生的年代是在纪元前第四年(一说谓第五或第六年),所谓纪元的开始,乃是后代基督教会算错的日子,例如,1965年应该是主降生后1969或1970年才对。

    5.约翰一名何意?新约圣经提及多少个约翰?(太三章l节)

    “约翰”JoHN,希腊名’Ioy2vl)这名字本是由希伯来语 “约哈难”(*…、)转变而来(代三章24们,原意为“耶和华对他有恩惠”。

      新约圣经中共提及五个约翰:

      一、施洗约翰(太三章l节)。

      二、使徒约翰(太四章2l节)。

      三、称呼马可的约翰(徒十二章12节),即写马可福音的马可。

      四、大祭司的亲族约翰(徒四章6节)。

      五、彼得的父亲约翰,又称为约拿(约二十一章15节;太十六章17节)。

  

6.那稣受试探是心灵受试抑真的看见魔鬼出现而受试?        (太四章1节)

    主那稣受试探时,除主那稣与魔鬼外,并无第三者在场,显然是主那稣把他受试的经过亲口告诉他的门徒,主那稣用第一身的说法告诉门徒,马太则用第三身的说法记录下来。门徒只能用耳听手记的方法写下来,因不在现场,无法加进对此事实经过的任何解释。

    对于主那稣受试探是心灵受试抑真的看见魔鬼出现而受试,解经家大概分两派:

      一、主那稣是真的看见魔鬼出现而受试探:

    ①主那稣在世传道时,曾多次赶鬼,也与被鬼附着的人有问有答(可五章6—13节),证明魔鬼试探那稣时也可能“藉形显现”,①与耶稣对话,耶稣也一定是用肉眼看见魔鬼有人的形状站在面前试探他。

    ②马太福音四章3节说那试探人的“进前来”,显然是用普通人走路的方法走到主面前,魔鬼后来“带他进了圣城”,可能也是两个人一同走路的样子。当时人们并未认识那稣,也不会引起人们注意,魔鬼借用人形,不过像普通人一样,也不会引起路人注意。魔鬼后来又“带他上高山”,情形也一样,完全是用普通人走路的情形。证明主耶稣受试探与现在一个坏人引诱一个良民一样的实在。

  “藉形显现”或“借形显现”是神学名词之一,古时天使曾多次向古人显现,均曾“借形”,任务完成后,形状即消失,魔鬼也可能如此做。

  

 可是这个解释法并不能解释下列几件事:

    A.魔鬼怎样带那稣“站在殿顶上”呢?他俩怎样爬上几百尺高的殿顶上去呢?他俩上去时,会不会引起当时人头涌涌的圣殿广场人们的注意,而以为怪呢?他俩上去后又怎样下来呢?又怎样向圣殿广场人们解释上殿顶去作什么呢?

    B.魔鬼与那稣怎样爬到一座最高的山上去呢?在这高山上能看见世上万国的荣华,是什么高山呢?是否喜马拉雅山或别的更高的山呢?走几天才到呢?又怎样走回犹太地来呢?

    上述两点,是第一派主张的人所不能解释的。

    二、第二派的解释法是说:

    ①主那稣受试探完全是一种“心灵上的试探”,或“思想上的试探”。根据第一派说法不能解释的A,B,两点,便足够证明是心灵上的试探。可能主那稣的“第二视力”①,即魂的视力,看见魔鬼的面目(魔鬼本是受造的天使,既是受造,便有一定的体积与大小),

像一个天使一样出现在面前,肉眼却看不见他。

    ②魔鬼要带那稣上殿顶及高山上时,可能是那肉眼看不见的魔鬼与主那稣的“灵”一同去的,所以圣殿下面的人是不会加以注意的。他俩到最高的一座山上时,情形也是如此。他俩对话的情形,也不是用肉体的声音,乃是用灵魂说话的方法,是目前科学家所未发现及未明了的。

    ③当魔鬼离开得胜的那稣之后,有天使来伺候他,情形也是这样,天使也是主那稣的第二视力能够看见的,却是人们肉眼所不能看见的。

  “第二视力”是苏佐扬牧师所证明的神学名词,参时代真理第三集,有详细的解释。

    7.天使有几种?                                     (太四章11节)

    天使曾伺候得胜试探的主那稣,也完成过许多种不同的任务。当主那稣降生时,天使和天军也一同赞美神,圣经中也时常提及天使的名字,表示天使是有多种的。

    一、文天使(即圣经时常所说“天使ANGEL”),他们的任务是代替神向人传递重要信息的。在主降生前后,文天使曾多次向人报信(参路一章2节;太一章;徒十二章等)。他们也被指定服事一切蒙恩的人(来一章14节)。

    文天使长可能是“加百列”(路一章19、26节)。

    二、武天使(即天军HEAVENLY HoST)。他们的任务是军事性的,他们要保护圣徒(诗三十四篇7节),执行万军之那和华的命令,保护宇宙,对抗魔鬼。

      武天使长可能是“米迦勒”(但十章13节)。

    三、撒拉弗SERAPH,多数字为SERAPHIM(赛六章6节),似乎是专门在神的宝座周围工作的。有点像皇宫中的御林军,是一种特殊的天使。

    四、基路伯CHERUB,多数字为CHERUBIM(结十章1一17节)。一般解经家以为这也是天使的一种,但其实基路伯除了有特殊天使的性质之外,基路伯似乎是神的“座车”(诗十八篇10 节说神坐着基路伯飞行)。

    以上两种特殊天使,在不少中文圣诗中错译为“基路冰,西拉冰”,应更正为“基路伯,西拉弗”。

    8.盐何以能失味?                                        (太五章13节)

    我们现在所用的粗盐或幼盐多数是“海盐”,由海水制炼而成,这些海盐本身只是,“盐昧”,并无其它杂质。如果盐失了味,盐便不存在。可是那稣说“盐若失了味,便被丢在外面,任人践踏”一语,到底怎么解释?

    犹太地方和中东各地所吃用的盐多是“矿盐”或“井盐”。那些“盐块”,从矿场或井里挖出来,像拳头大的石头一般。其实也真的是石头,但石头外面包着一层“盐层”。犹太人或中东各地人们在吃饭时,右手拿菜吃,左手执着盐块用舌头去舐。家中每人有一盐块放

在厨房中,在吃饭时候大家用自己的盐块。等到吃了几顿饭后,盐块的盐味逐渐减少,后来果然“盐失了味”,不再是盐块,乃是石头,于是他们顺手往门口一扔,以后那些不再有盐味的石块便任人践踏了。基督徒披戴着基督,若离了基督,还能作什么呢?

    9.“拉加”与“魔利”何意”?             (太五章22节)

    圣经中有不少名词是由圣经原文直译的,因为不译意,所以有时候不知道到底如何解释。“拉加”与“魔利”即其一例。

    首先我们要明白,主那稣当时所说的话是“亚兰话”(这种亚兰语ARAMAIC,即叙利亚民族及迦勒底民族通用言语)。“拉加”与“魔利是亚兰语骂人的话。“拉加”RACA,亚兰文xe’二,意即“空空”,“一无所知”,近似中国人所说的“饭桶”。至于“魔利”,英文圣经不译音而译意为THOUFOOL,亚兰文则为(RE),原意近似中国的常说的“傻瓜”,或同样骂人的话。

   主耶稣不赞成骂人的话,基督徒应以赞美、代祷、说造就人的好话代替骂人。

     

     10.主耶稣所教门徒的祈祷文应称为“公祷文”抑“主祷文”?基督徒应否念诵此祷文?                                                         (太六章9-13节)

    一、主耶稣所教门徒的这篇祷文,不应称为主祷文,因为不是主耶稣的祈祷,乃是门徒的祈祷,因为其中有一句“免我们的债”(债指罪而言),主耶稣无罪,不必如此祈祷。

    这篇祷文应称为“公祷文”,是门徒的公众祷文。遗传的说法,惯称之为“主祷文”,实为错误,亟应更正。

   二、这篇公祷文,既然是当时的基督徒学习祈祷之用,今日的基督徒应否也念诵这篇祷文呢?许多教会在主日崇拜节目中有“念公祷文”一项,到底是否合宜呢?

    ①反对念公祷文的人士,认为:

     A.这一篇只是主耶稣教当时的门徒学习祈祷之用,是浅显易明的祷文,但今日基督徒已有自由祈祷的习惯与经验,实不应再受这篇公祷文所限制,既不应受限制,则不应再用它。

     B.同时在这祷文的末了,并没有“奉主的名”数字,正如主耶稣后来教训门徒所说的,也证明不合今日基督徒之需。

     C.还有,保罗和其它和传道人,在他们的书信中,从不引用这篇祷文,也不吩咐我们去采用,证明初期教会已经不予重视。

     ②赞成念公祷文的人士则认为:

     A.凡是主耶稣所教训门徒的都是好的,或说是最好的。这篇祷文出自耶稣之口,为何舍弃不采用?正如主耶稣其它这一切训言一样,都是时常可以引用,而且有益。       

     B.主耶稣在升天时当对门徒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二十八章20节)。公祷文也是主那稣的吩咐,为何不教训后代基督徒遵守?

     C.假如舍弃这篇公祷义不用,即使聘请全世界最伟大的基督徒文学家再写一篇,来代替主那稣所教门徒的这篇祷义,也无法胜任。即使作好了,也不会被全世界基督徒所采用。

     D.不管我们如何会祈祷,但为着初信主的基督徒或家中儿童学习祈祷,没有任何一篇祷文比这公祷文更好用的了,怎能把它放弃?

    上述两派,各持己见,聪明的基督徒可以自己去抉择。

11.主那稣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否各有意义?是否分为数小队?谁为队长及其它职员?                             

                                                       (太十章1一4节)

    一、主那稣所拣选的十二使徒,每一个人的名字都是有意义的,兹分列如下:

    ①彼得PETER,*,p吹,石头,已经凿出来的石头,又名西门sIMON*vUv,是阿兰语…p》*\聆听。

    彼得是希腊语,外国名字,西门是亚兰语,本国名字。旧约的撒母耳SAMUEL(听神之意),便与这名字的头一半相同。他又称为矶法cEPHAS,KnQ吨,是亚兰语“石头”。

    彼得又有绰号叫巴约拿,BARJONAS,Bap,m恻*意即约拿之子,彼得的父亲名叫约拿,或称为约翰(见第5条约翰)。

    ②安得烈ANDREW,,A*一吨,英雄,强人,大丈大,他是彼得的弟弟(约一章40一41节)。

    ③雅各]AMES,*x邮吨英译为JAcos,新约英译JAMES,乃是欧洲航海的海员所改称的,可能从意大利语DIACOMO(雅各)的缩短称呼。其余JACK,JIMMY等都源出于“雅各”这个名词。希伯来文为    意即抓住。

    雅各是约翰的哥哥,与下面的另一雅各不同。

    ④约翰JOHN在欧洲有许多不同译法Jo-HANNES,JOANNES(北欧),JEAN(法文),JUAN(西班牙,发音如HUAN)。与旧约的约哈难JOHANAN同意,“耶和华有恩惠”。

     这两弟兄有一绰号叫“半尼其”BOANERGES(可三章17节),原意为雷子,指其个性强烈,“半尼其”音意并译可作“不安而惧”。

    ⑤腓力PHILIP爱马者,这腓力与使徒行传六章5节腓利原文同字。

    ⑥巴多罗买BARTHOLOMEW,    是亚兰语,意即多罗买之子,多罗买乃希腊假神名。在第九世纪之后,欧洲解经家都相信他就是约翰福音一章的拿但业NATHANAEL,而且揣测他也就是约翰福音二章的新郎。

    ⑦多马是亚兰语双生子。

    ⑧马太MATTHEW,耶和华的恩赐,马太又称为利未LEVI,意即联合,是希伯来语,他是税吏(太九章9节)。(可二章节14节,称他为亚勒腓的儿子,下面还有一个使徒名叫雅各,也被称为亚勒腓之子,那么,马太与这个雅各是否一对弟兄,值得怀疑。)

    ⑨雅各(亚勒腓之子)JAMES。

    ⑩达太THADDAEUS,怀中之子。英文圣经根据某些古卷译为“称为达太的勒拜”,“勒拜”LEBBAEUS,希文可能是希伯来文“利未”LEVI的希腊文译音名字,而达太则为埃及假神的名字。

   达太又称为犹大,与卖主的犹大同名。路六章16节,称他为雅各的弟兄,就是上面(第九)的雅各。这人在约十四章22节曾问耶稣一个问题。

    11奋锐党的西门,英文sIMON THE CNAANITE,直译为迦南党的西门,但迦南党一字可能是由亚兰文错译而来,亚兰文CANNA,意即“热诚”,因此中文译为“奋锐”,甚合。英文新译则改为ZEALOT。

    12卖主的加略人犹大,JUDAS ISCARIOT,赞美。英文称之为“以斯加略犹大”,“以斯加略”译为“加略人”是一种推测,其实根据亚兰语,“以斯加略”是谋杀者”之意。这样,他名称应为“卖主的谋杀者犹大”。

    以上十二使徒中,有两个称为西门,两个雅各,两个犹大。

    二、这十二使徒可能分为三大队,根据马太、马可、路加及使徒行传所排列的次序,我们可以看清楚,每一大队的队长是不改变的,但每一大队的其它三位队员的先后次序有时会改变。

    第一大队队长:西门彼得。

    第二大队队长:腓力。

    第三大队队长:亚勒腓之子雅各。

    此外,马太和约翰可能是书记,腓力可能是总务部长,安得烈可能为交际部长,卖主的犹大则为司库。

    12.主那稣是否曾在地里三日三夜?                    (太十二章40节)

    主耶稣亲口以约拿在大鱼肚腹中比喻自己被埋葬在地里,所以有一派的解经家强调主那稣一定曾在地里有七十二小时之久,而且说主耶稣是在礼拜四被钉十字架的,以便凑够七十二小时。

    可是,解经必须根据“以经解经”的原则,而且不能忘记圣经的各种历史背景。

    一、犹太人对于日子的说法,与中国人相同,“头尾三天也可称为,“三天”,“三日三夜并不能一定解释为七+二小时,如果该日有一小时,也可当作一日算,主那稣从被埋葬到复活,头尾共三天,是可以作为三日三夜计算的。

    二、解经家如果强调这节的三日三夜是不能有其它解释,那么四福音其它所载的“第三日复活”,又如何解释呢?以下是其它各处经文所载有关主埋葬到复活的说法:

    ①第三日复活(太十六章2l节,十七章23节,二十章19节,二十七章64节;可九章31节;路九章22节,十三章32节,十八章33节,二十四章7、46节;林前十五章4节,共十一次)。

    ②三日内(可十四章58节:太二十七章40节;约二章19一20节;可十五章29节,共五次)。

    ③三日后(太二十七章63节,只一次)。

    ④三日三夜(太十二章40节,只一次)。

    任何人看完这十八次经文部会明白,既然“第三日复活”一语多次提及,三日三夜只提及一次,怎能断章取义地咬实一定是“三日三夜”而舍弃“第三日”一词于脑后呢?我们情愿以多数取决,相信主在第三日复活,而由埋葬到复活头尾一共三天较为合理。

    三、主那稣在这里所强调的乃是“在地里头”,而非强调“三日三夜。正如他降生的事实是重要的,降生的日子并不重要。

    13.何以主那稣用五饼二鱼叫五千人吃饱,以后用七饼数小鱼只叫四千人吃饱(似乎饼少则能叫多人吃饱,饼多反叫少人吃饱)?

                                        (太十四章15一21节,十五章32一39节)

    看完这两段经文之后,我们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五个饼两条鱼会叫五千人吃饱,后来七个饼却只叫四千人吃饱,为什么七个饼不能叫七千人吃饱,或说四千人只要四个饼就够了,为何浪费七个饼?

    在这两次神迹之后,有一次耶稣与门徒一同乘船渡加利利海门徒忘了带饼,船上只有一个饼,于是有人为食物不足而担心。主那稣乘机给他们一顿教训说:(可八章14一21节)

    “我擘开那五个饼,分给五千人,收拾多少篮子零碎呢”?

    他们回答说:“十二个篮子”。

    又擘开那七个饼,分给四千人,收拾多少筐子零碎呢”?

    他们回答说:“七个筐子”。

    我们可以在这里列出一个表,把既成的事实和可能的事实一同列出来:

    七个饼    四千人吃  剩下七筐    饼多人少  剩下少

    五个饼    五千人吃  剩下十二篮  饼少人多  剩下多

    一个饼可能二万五千人吃剩下六十篮。

    没有饼可能给无数人吃,剩下的也无限量(太十六章5节说:门徒忘了带饼,可能一个饼也没有)。

    在属灵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解释:

    依靠自己的本事越多,主表现能力的机会越少,而成就也越小;依靠自己的本事越少,主表现能力的机会越多,而成就也越大,假如毫无依靠,则主将完全负责,效果更奇妙。

    14.主那稣是否要把教会建造在彼得身上?

                                           (太十六章18-19节)

    一、主那稣在十六章18节所说的话,并不是表示他要把教会建立在彼得身上。有人根据原文,以为彼得意即“磐石”,而主耶稣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那个磐石便是指彼得而言。

    可是,彼得**,k叩吨(PETR()S)是指“已凿出可以移动的石头”,至于耶稣要建造教会在“这磐石”的“磐石”二宇,原文fletpQ(PETRA),是指未凿过亦不能移动,在山上的“磐石”而言。

    明白这两字意义不同,我们便明白主那稣所要建造的教会并非在会移动的石头“彼得”身上,乃是要建造在那不能移动的磐石“上自己”之上。可能在那稣对彼得说话之时,对他说:“你是彼得(一块可移动的石头)。但我要把教会建造在这不能移动的磐石之上”。同时主那稣可能指着自己来说这句话。

    保罗很清楚的说明,“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章4节),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提及基督为房角的头块石头,也是绊脚的石头和跌人的磐石(对不信者)(弗二章20一22节)。彼得在他书信和他的讲道中丝毫未曾表示,主那稣曾把教会建造在他身上。

    15.那少年人来问耶稣说:他该作什么事,才能得永生。到底得永生是靠作什么善事吗?还是这少年人的问题有错误?

                                                       (太十九章16一l7节)

    这个少年人的问题是错误的,因为他是根据犹太教的观念来求问那稣。主那稣并没有告诉他要作什么善事才能得到永生。中文圣经在主那稣的回答加上一个错误的宇。请看17节:主那稣回答说:“你若要进入永生”,中文在这里加进一个“永”字,原文只有“生”字,即“你若要进入生”,意即“你若要生活得好,就要如此”,并非说:“你若要获得永生,或进入永生”。

    16.马太福音二十章所记载的巳初、午正、申初、酉初是什么时候,犹太人是否和我们今天一样,一天分二十四小时,他们的计算法是否与我们相同? 

                                                         (太二十章1一6节)

    中文圣经的巳初、午正等是已经相当古老的说法,应改译为第几时,请看下表便明白。

    中国人的老说法    我们的钟表  犹太人的说法

    子夜      半夜十二时←(对照)→第六时(半夜)

            半夜二时          第八时(半夜)

            半夜四时          第十时(半夜)

            天亮六时            第十二时(天亮)

            上午八时            第二时(上午)

    巳初      上午九时            第三时(上午)

            上午十时            第四时(上午)

    午正      中午十二时          第六时(午正)

            下午二时            第八时(下午)

      申初    下午三时            第九时(下午)

            下午四时            第十时(下午)

    酉初      下午五时            第十一时(下午)

            下午六时            第十二时(日落)

            晚上八时            第二时(晚上)

            晚上十时            第四时(晚上)

    根据此表,在看英文圣经时,如遇“第几时”的字句,便明白是我们现在的几点钟了。

    17.小孩子有天使服事他们,是否每一个基督徒都有最少一位天使服事或说暗中保护他?    

                                                              (太十八章10节)

    主那稣教训门徒不可轻看小子中的一个,因为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天父的面。这是犹太人传统的信仰,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最少一位天使保护他和服事他。彼得被天使释放离开监牢之时,曾到马利亚家去敲门,他们未开门前,便说:“必是他的天使”(徒十二章13一l5节)。

    希伯来书一章14节说:天使都是服役的灵,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这节圣经清楚指出基督徒是有天使暗中保护和服事的。在诗篇三十四篇7节说:那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神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圣经中还有许多有关天使与人的记载,证明这种信仰是正确的,我们虽然看不见天使,天使却看得见我们。

    18.主耶稣在耶利哥医好几个瞎子?是进耶利哥还是出耶利哥时医好的?

                      (太二十章29-34节;可十章46-52节;路十八章35一43节)

    马太福音说:“出耶利哥的时候,有两个瞎子求医”。

    马可福音说:“到了耶利哥”,又说:“出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讨饭的瞎子,是底买的儿子巴底买”求医。证明这里有两个耶利哥。

    路加福音说:“将近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瞎子求医”。

    可能瞎子有两个,一个有名字,一个没有名字。

    耶利哥有新旧二城,二城中有一条马路连贯起来。“出旧耶利哥”,便“进新耶利哥”。世界上有许多地方也有新城、旧城,新镇、旧镇之别,情形正相同。

    这两个瞎子可能在两城之间的大路上求医的。

    现在只有一个以前的新耶利哥,旧耶利哥早已成为废墟。

    19.圣经中时常提及三种树的果子,各有何用?

                                                     (太二十一章18节)

    这三种树是无花果树、葡萄树和橄榄树。

    无花果可以作日用食物之一,是自己享受的,为个人用。

    葡萄可以制酒,用于宴会中,是与人共享的,为社会用。

    橄榄可以制油,用于圣殿圣所中的灯台,是为敬神而用的,为宗教用。

    哈巴谷书三章17节,把这三种树列在一起(可唱天人短歌第廿五首),其余各处经节,有提及两种的。

    20.“外边的黑暗里?一词,指什么地方?是否地狱,抑一特殊拘留所?

                                                        (太二十二章13节)

    “外边的黑暗里”一词,首见于马太福音八章12节,以后再现于此处与二十五章30节。综观三处经文所示,只提到这些被丢在“外边的黑暗里”的人的痛苦,乃是“哀哭切齿”,此处并未加上任何的话。

    对于这神秘的“外边黑暗里”,有三种解释:

    一、指地狱而言。认为这一段国王请宴的故事是比方救恩,不穿礼服的来宾,指未得救,即未穿义袍的假基督徒而言,他们将来要被丢在地狱,灵魂将受痛苦,那是一个永久受苦的地方。

    二、指阴间的特殊拘留所,认为这是一个灵魂暂时受苦的地方。有些基督徒的灵魂在死后要拘留在此黑暗之处,等到主再来时要被释放受特殊的审判。这一派的人并引证犹大书6节说:“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这节经文中永远二字非指永永远远,乃指一长久的时期,指大日审判前的时期)。许多不忠心的传道人(太二十五章30节),不守道的基督徒(太二十二章12一13节),和许多不虔诚的犹太人(太八章12节),将来都要在这特殊的黑暗里咬牙切齿。

    三、指千禧年国的特殊拘留所,是肉体或复活后的灵体受苦之处。这种解释是根据当时的故事背景。以色列人大户人家请客人吃饭时,多在夜间,吃饭的客厅是灯光辉煌的,室外多不设灯。同日在外边院子有一特殊拘留所,请客的财主时常把不听话的仆人或客人,官长会把不遵命的兵士,用绳子捆起来,在众贵宾面前羞辱他。然后丢在院子的黑暗拘留所中,等候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拉出来审判他,称为“天明的审判”。主那稣也曾受过无理的“天明的审判”(太二十七章l节)。

    这故事所指的,乃是在主那稣临审判的时候,把许多人拘留在千年国中的特殊黑暗拘留所,然后等候千年后的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再作永久性的定罪。

    以上三说,谁是谁非,读者可自由选择。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白一个“解经的原则”。凡是有关人死后的事,肉眼看不见的事物,灵魂的种种问题,天上与阴间的-切事情,我们知道的太少,上主也不愿我们知道太多,因为“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二十九章29节)。所以关于这些事情,任何解释都受到限制的,任何解经家都不能作绝对的与肯定的解释,而认为自己的解释为正确,别人的解释为错误。这是本书作者很客观的看法。

    21.复活后在天上无嫁娶,像天使一样,到底天使是男性抑女性,抑无性别?             

                                                          (太二十二章30节)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这就证明复活后的基督徒是无性别的,正如被造的千万大使一样,无性别,无嫁娶。请问,天使为什么需要嫁娶呢?人有嫁娶,因为上主命定,人要传种,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一章28节)。天使单个被造,个需传种,圣经从来没有说过天使先生与天使小姐或小天使等名同。

    但有人根据创世记六章1一4节所说:神的儿子与人的女儿结婚的记载,以为“神的儿子”是堕落的天使。但这种解释显然是“非神学性的”。请问,假如天使先生娶了人类小姐生了孩子之后,是带到天上去呢,还是留在地上好呢?

    这里所说的“神的儿子”,在神学的解释上是指“塞特的后裔”,人的女儿,则指“该隐的后裔”而言。

    22.文士利法利赛人所佩戴的是什么,衣裳的穗子有何用处?

                                                            (太二十三章5节)

    一、所谓“佩戴的经文”,共分两种,一种是一个小盒子内分四格,将下列四处经文用羊皮写成,分放在四格中。

      ①出埃及记十三章1一10节。

      ②出埃及记十三章11一l6节。

      ③申命记六章4一9节。

      ④申命记十一章13一14节。

    这小盒子是用带子绑在前额上的,表示终日思想神的话。犹太人到了十二岁,每早晨祈祷时必须戴上这种小盒子。

      第二种佩戴的经义是将上列经文写在一小盒子中,系以长皮带,然后绕在左臂上两次,最后绕过中指与无名指。表示他们的手时常做神的圣工。

    主那稣说法利赛人把佩戴的经文做宽了,以便引起人们注意,他们有时把一方寸多的小盒子做到半方尺多大小。可是上主在上述四处经文的话,只是教训中的寓意,并非真的要如此佩戴。

二、所谓“衣裳的穗子”,是指法利赛人所穿长袍下所加缝的穗子而言。穗子共六百一十三条,代表摩西律法和祖宗口传的规矩的数目,其中六百条分缝在长袍下四边,每边一百五一条。另外在袍的叫角打八个美丽的结,又在袍的前面加五条美丽的“垂条”,代表摩西五经,所有穗子用蓝线,表示属天。

主那稣所穿的长袍也有穗子(太九章20节),不过法利赛人却把穗子做长了(原文是做大了,指做宽而言),以引起别人注意,卖弄虚伪的虔诚。

    23.被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为谁?                (太二十三章35节)

    对于这问题,有三种解释:

    一、是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记载在历代志下二十四章20节,他是在圣殿中被杀的,那稣也说他是在殿和坛中间被杀的人。们是何以那稣说他是巴拉加的儿子呢?难道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另一名字?

    二、是被掳后归国的先知撒加利亚,就是写先知书的那一位,在他的书中一章一节说:“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比利家”BERECHIAH与“巴拉加”BARACHIAS原文同意,意即那和华赐福。因此主那稣所说可能是先知撒迦利亚。

    但是,撒迦利亚被杀,则未记于圣经,可能他的被杀是民间的口头传说。

    三、这个撒迦利亚并非耶何耶大之子,也非先知撒迦利亚,是口头传说的一个人,是生在那稣前的一个义人,而且在圣殿中被杀。

    这两个解释是援用本书第一条难题的第一个解释原则,即口头预言与传说。

    24.尸首与鹰各指何事物?                              (太二十四章28节)

    要解释这难题时,我们首先要再明白一个解经的原则,这个原则的重要性和上述“口头的预言与传说”那原则一样重要。那就是圣经?有许多“犹太人的俗语”,正像中国也有相当丰富的俗语一般,这些俗语往往带着隐秘性,时时用普通的事物来表达特殊的教训。比方说:“哑巴吃黄莲”,表示“有苦说不出”。又比方说:“盲吃饺子”,表示“肚子里有数”。

    犹太人的俗语也有同样性质,只要一说出来,大家心里便明白。可是外国人如要明白这些俗语,便需要一番解释,有时虽经解释,外国人也不一定明,或兴趣不如本国人浓厚。

   “尸首与鹰”便是一例,“尸首在那里,鹰也必聚在那里”,这两句话是非常古老的犹太俗语,因为这两句话源出于约伯记三十九章30节。该处因为是用希伯来文写的,那稣所引用时是被马太用希腊文写的,所以似乎略有出入。

    约伯怎样说呢:“被杀的人在那里,它(指上文的鹰)也在那里”。被杀的人与尸首同意,而鹰是喜欢吃尸首的残忍动物。关于这两句话的解释共有四种:

    一、最合原则的解释法是:这是古老的俗语,是人人皆知的两句话,其含意为“利之所在,人必趋之”,或“落井下石,死后动弄刑”。犹太人在听完主那稣讲述未来世界的转变后,再听这两句古老俗语,大家都很明白,所以那稣不加解释。

    二、尸首指腐败的犹太民族,鹰指罗马帝国,因为罗马帝国的国徽是鹰(今日的美国与印尼亦然)。主那稣在讲完世界未来灾难之后,加上这两句俗语,是暗指将来罗马帝国的提多将军要带兵来破坏耶路撒冷,用猪血污秽圣殿墙壁,那是纪元后七十年的事,当时犹太人被杀者有三百万之多。

    三、尸首指基督徒,鹰指基督。在启示录四章7节所说的四个活物,都是代表基督的特性,其中有一个活物是鹰。死去的基督徒将来要从坟墓里出来,复活,被提到空中,好像鹰抓住尸首的肉到空中一样。因为主那稣讲完未世的灾难之后,才说这两句俗语,十分可能是暗指基督徒被提而言。

    四、尸首指“死海”,鹰指末世要争夺死海的“列强”而言。因为原文“尸首”是单数字,“鹰”是多数字,所以可以说一个死海被列强所争夺。为什么未世的列强要争夺死海呢?原来“死海不死”,战后列强的科学家都研究死海的宝藏,发现死海中有最丰富的铀(即制

原子弹的原料)及其它原素,任何强国如占有了死海,它将称霸世界。

    以上四种解释,各有千秋,以之为研究资料则可,但如强调某一解释为“绝对对的”,则过于主观了。

    25.取去一个,撇下一个是何意?主那稣再来时取去的被提,还是撇下的被提?    

                                                      (太二十四章40一41节)

    这是主那稣预言他降临的时候的一种情况,“那时,两个人在田时,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又说:“所以你们要儆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那一天来到”。很明显的,这是主降临以前要发生的事情。

    一、一般的解释是:那时那些信主的“被提”去,那些未信主的的要留在地上遭受大灾难。因此“取去”的,乃是“被提”到空中去的,‘撇下”的是留在地上受大灾难的。两夫妻、两弟兄、两父子、两同学、两朋友,都可能如此,信者被提去,不信者留下来。

    二、但另有一派人士解释正相反,他们认为主那稣在讲这些以前曾提到挪亚洪水时的情形,说:“洪水来了,把他们全都冲去”。当时,留下挪亚一家八口在方舟中得以保全性命。这就证明主那稣所说“取去”的是等于被洪水冲去的,那些“撇下”的,根据原文应译为“留下”或“使之走”,等于挪亚一家八口,被留下在方舟中。因此,“取去”的是地上遭受灾难的,“撇下”的是被主提到空中去的。

    三、第三派人士主张这两节经文与“被提”毫无关系。这里有“那时”二字,照原文口气是上文之后的另一个局面,应该是主那稣从空中与众圣者降临到大地上为王的时候,那时,他要“取去”个,“留下”一个,即“取去”的是要受审判或在最后哈米吉多顿的人战争中被杀的(启十六章16节),“留下”的是在大战争中蒙保守得平安的(启三章10节)。

    全部新约提到信徒被提,只有一次,即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7节,因此,主那稣在这里所说的话,是否与被提有关,是值得考虑的。冈为在主那稣的时候,教会尚未成立,是隐藏的,我们不能根据任何一处经义,勉强插入与教会有关的事情中。因此,上述三种的说法,以之为参考资料则甚佳,若坚持某一说法为绝对对的,则不必。

    26.十个童女是预表基督徒呢?还是预表以色列人呢?如果是预表基督徒,则新娘预表谁?  

                                                           (太二十五章1、3节)

    “那时,天国好比一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娘”。许多人在讲道时,对这节圣经的整个比喻都讲错了,以为这一个童女是预表基督徒。

    首先,我们又要明白另一个解经的原则,才能明白如何解释马太福音。马太福音是为犹太人而写的,主那稣在世时要对犹太人讲神的救恩,不像我们今天那么容易,“在马太福音中有许多话,只以犹太人为对象,并与教会无关”,这是重要解经原则。

    这十个童女是“伴娘’,并非“新娘”,新娘是预表教会,所以伴娘乃是预表犹太人。新娘在这比方是隐藏的,因为当时教会尚未成立。

    我们还要明白犹太人婚礼的程序:犹太人的婚礼是照神在创世记二章所说的话“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为一体”去进行的。所以新人结婚之夜,新郎要离开自己的家,由伴郎伴他到新娘家中(太九章节15节所说陪伴之人便是伴郎)。同时女家要打发十个童女在离家一二里的地方等候新郎来临;有时新郎迟到(太二十五章5节),到了半夜仍未来临,有些伴娘便会打吨。等到新郎来了,那些童女便欢呼陪着新郎到女家去。等到新郎进入女家与新娘进行婚礼之时,大门马上关闭,不准任何人再进来(9节)。因为恐怕有坏人来将新娘抢去为“人质”。

    既然照保罗所说,新娘预表教会(弗五章24一25节),那么这十个童女便不可能预表教会,况且新娘只有一位,新郎怎能有十个新娘?

    这十个童女是预表犹太人,他们在主那稣再来时都要欢迎那稣为基督,但有些犹太人并没有预备,一般的解释为他们没有真正蒙恩得救,所以被主关在门外了。

    27.马太福音二十六章所载膏那稣的女人,与约翰福音十二章所载是否同一女人?何以马太说她膏耶稣的头,约翰说她抹那稣的脚?

                                           (太二十六章6一7节;约十二章3节)

    这两处福音书所载的是同一女人,不过约翰说出她的名字是马利亚,马太则隐其名。

    马太福音描写主那稣为犹太人的王,所以只记载马利亚膏那稣的头,因为按照犹太人的规矩,古时君王就位时,是需要被膏的,而巳膏油要从头上浇下(诗一三三篇2节)。约翰福音因为描写那稣为神,所以只记载马利亚用膏抹那稣的脚,表示对神的谦卑崇拜,俯伏在神脚下。其实马利亚一定是膏那稣的头也抹耶稣的脚。

    请注意这两处经文所记载女人膏那稣的故事,和路加福音七章末段那个抹那稣脚的另一女人,不是同一人,不可混为一谈(请看该处的难题)。

    28.+二营天使有多少?          (太二十六章53节)

    主那稣被捕的时候,曾表示可以求天父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救他。这就证明天使与天军是有组织的,可能比人世问任何国家军队的组织更良好更严密。不过主那稣在这里是引用罗马军队的组织说法,使听的人明白而已。

    罗马军队每一营分十队,一队是六百人(约十八章3、12节。犹大带了一队兵来,而且是由千夫长带领的),一营即六千人,十二营即七万二千人,当然可以把那些捕捉那稣的一队人打败,何况是十二营多!不过主耶稣是利用这个机会来教训彼得不要动刀罢了。

    29.犹太人控告那稣说,他说能拆毁圣殿,又在三日内建造起来。到底那稣在何时何他说过这样的话? 

                                                            (太二十六章6l节)

    请看约翰福音三章19节,主那稣是说:“你们拆毁这殿”,并非说“我拆毁这殿”。犹太人却控告他说能拆毁这殿。当耶稣被钉十宇架时,过路的人也引用同样的话来讥笑他(太二十七章39-40节)。等到在使徒传道的时候,司提反因证道而被捉拿,控人他的人也再引用这些话,说拿撒勒人那稣要毁坏圣殿(徒六章14节)。足见主那稣所说的那两句话,当时曾给犹太人一个非常深刻难忘的印象。

    约翰解释得好,“但那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约二章21节)。

    30.彼得的口音何以显露出他是加利利人?到底彼得所讲的方言与犹太人有何不同?

                                                           (太二十六章73节)

    彼得是加利利人,当时被称为北方人,犹太人被称为南方人。南方人时常轻视北方人,说他们粗野,无甚学问,发音也粗野。所以很容易听出他们是加利利人。耶稣是在加利利的拿撒勒城长大的,所以他们认为彼得是与那稣同党的。

    在旧约圣经中可以找到一个方言不同的例子。那是在士师记十二章5-6*。基列人是北方人,以法莲人是南方人,基列人很容易说“示播列”SHIBBOLETH,像中国北方人说卷舌音一样容易。但以法莲人只能说“西播列”SIBBOLETH,正像中国的南方人不容易说出北方人的卷舌音一样,以致把“示”SHI字音说成平舌音“细”或“希”Sl或HSI。这就可以猜得到当时的加利刮人说话像中国的北方人,犹太人说话则像中国的南方人。

    31.马太说卖主的犹大是吊死的,何以路加在使徒行传一章18节说他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而死?   

                                                             (太二十七章5节)

    这两处的记载并没有矛盾,反倒相配合。犹大是吊死的,传说他吊在耶路撒冷城外南面的一棵橄槛树上,可能与那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同时。当时地大震动(太二十六章51节),磐石也崩裂,犹大自己挂上的一棵橄榄树也震动,树枝震断,犹大便仆倒在地上,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了。

    32.“他们用那三十块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等预言,马太说是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其实是先知撒迦利亚的话,马太是否作了错误的记录?       (太二十七章9一10节)

    一、第一个解释法是,认为抄圣经的人因为不小心而抄错了。马丁路德则大胆他说,马太自己写错了。

    可能是多次抄经之故,把撒迎利亚ZECHARIAHnz721写成耶利米(原音为耶利米亚)JEREMIAHn2p刁了,这两个字容易看错。

    二、是耶利米口说的话,并未记在耶利米书中,但撒迦利亚把耶利米的话记下来,因此仍然可以说是应验耶利米的话,那是耶利米书十九章10一ll节所记,耶利米打碎窑匠的瓦瓶之时曾说的话。

    三、犹太人法典上曾说过,古时旧约先知书以耶利米书为第一卷,正如以诗篇代表旧约一切诗歌一样。因此,一切先知的预言,都可以说是先知耶利米的话。主那稣问门徒,众人说他是谁的时候,门徒也说有人以他为耶利米(太十六章14节),证明犹太人一向以耶利米为著先知书者之首。

    四、最后一个解释是:马太福音本来是用亚兰文写的,亚兰文原本无耶利米之名,后来马太重写此福音时改用希腊文。可能由后代抄经者根据第三种解释者所说的惯例,加上耶利米之名。

33.何以犹太人竟要求释放一个作乱杀人的强盗巴拉巴而不愿释放称为基督的那稣?    

                                                (太二十七章16、20一21节)

    有两个可能的原因:

    第一:巴拉巴是个强盗,又是作乱杀人的,这是路二十三章19节和约十九章40节的评语,相信这种评语是正确的。但犹太人却认为巴拉巴是当时的“革命家”,是反对罗马统治的民族领袖,正如“丢大”和“犹大”也曾被认为基革命家一般(参看使徒行传五章36-

37节),所以犹太人要求释放巴拉巴,他们可能相信巴拉巴被释放有助于民族的革命事业。

    第二:在耶路撒冷(旧城)中有一处被称为“基督的监狱”,人们相信为那稣以前受彼拉多审判的地方。本书作者1962年曾到该处研究,见该室有二层,第一层即入室处,有那稣受审的地方,室不大,约百余方尺。该处有地下室一层,是古时拘留囚犯等候审判之处,墙上有许多由石凿出的圆圈,据说是将捆绑囚犯双手的绳子吊在该处者。不料在地下室的一角又有更低的一层地下室,该第三层有一个深七、八尺,直径三尺的土坑,据说巴拉巴曾在此处囚禁甚久,该处黑漆一团,暗无天日。但在上面第一层开审时,巴拉巴在坑中是可以听得见的。犹太人在控诉那稣时,也很容易想起他们的革命家被囚在第三层地下室,所以要求彼拉多释放他。

    34.现今在古城耶路撒冷,有两处均被公认为各各他及那稣空坟墓,是何理由?  

                                                      (太二十七章33、60节)

    -、有一个地方是被天主教人士公认为各各他及那稣空墓,该处在现今耶路撒冷城内西北地区,他们是根据罗马帝国历史去发现的,但其中实在有许多使人难以置信之处。一般解经家都坚持希伯来书十三章12节所说的“那稣在城门外受苦”一语,所以那稣被钉之处各各他及埋葬的坟墓一定是在城外。天主教人士谓,现在城中的“圣墓堂”地方(HOly SEPULCHRE),是在古耶路撒冷的城外,所以与圣经所载符合。现在的耶路撒冷城是纪元后130年所扩建的所以将以前城外的各各他包括在新城之内。这是有罗马历史可追寻和根据的。该圣墓堂是一所很大的礼拜堂,其中有一处被指为耶稣的空坟墓,旁边不远有一土台则被指为各各他。天主教徒每年在受难时期,由欧非三洲各前来朝圣,在该处膜拜。

    二、第二个地方是1949年由歌登将军发现的(GEN.GOR-DEN),就是现在为全世界多数基督徒相信的,该处称为“墓园”(GARDEN TOMB),在现今耶路撒冷之北,距大马色门不远。站在大马色城门口较高之处,便可以看见对面有一小山,有两大洞,颇似死人骨头的两只眼,因此古时称之为“骷髅地”。在该处之上有一平坡,犹太人传说那是古时的刑场,在该处之后有一花园,园中有一坟墓,这一切记载与约翰福音十九章17、20、41等节相似,因此许多人与歌登将军的看法相同,认为这是昔日的各各他坟墓。每年复活节许多基督徒在该墓园举行复活节晨曦礼拜,空墓及墓园均保持清洁,不许任何人用天主教徒的方式在该处膜拜。

    可是上述两处都无充分的证据,证明实在是主那稣被钉及埋葬的地方,近年来较多基督徒相信第二处是真确的,然而相信第一处是真确的基督徒,也为数不少。

    35.主那稣吩咐门徒要“奉父、子、圣灵的名”为人施洗,何以使徒时代有人只“奉那稣的名”施洗?

                                                  (太二十八章19节;徒二章38节)

    在使徒行传中曾有三次记载,使徒只是奉“那稣的名”或“耶稣基督的名,,为人施洗,该三处经文是二章38节,八章16节及十章48节。为什么他们不照那稣的吩咐,奉父、子、圣灵三位的名字为人施洗?

    主那稣所说的“父、子、圣灵的名”那个“名”字,原文却是单数字,不是多数字,这就表示:不是奉父的名,子的名及圣灵的,共 三个名来为人施洗,乃是“父、子、圣灵”三者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名字就是,“那稣”或“耶稣基督”。所以使徒们奉主耶稣的名为人施洗,并没有违背主那稣的吩咐。

    “耶稣”一名,原意为“耶和华拯救”。也许有人说,圣父的名字不是“耶和华”吗?其实“耶和华”也是三位一元神所共用的旧约名字。又,圣灵的名字不是“保惠师”吗?其实“保惠师”乃是“全助者”之意,并非一个名字,乃是一种表示工作或职份的称呼而已。

马可福音

36.马可福音一章2一3节的话是以赛亚先知说的呢?还是玛拉基先知说的呢?

                                                           (可一章2-3节)

    一、有许多古卷是没有“以赛亚”这名字,英文圣经便是根据那些古卷。中文圣经也有几个小字注明“有古卷无以赛亚三字”。同时原文“先知”一词是多数字,表示马可所引用的先知预言不只一位,因此“以赛亚”一名是译经者所加,不是马可所写。

    二、这两节圣经中第2节是引用玛拉基书三章l节,第3节是引用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但玛拉基预言所说“预备道路”一句,在马可心目中认为中引用以赛亚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两句话的思想,因此玛拉基的话也可说是以赛亚的话。至于先知一词为多数字,这是犹太人说话的一种习惯,“正如先知们所说”。

    37.到底有没有鬼?人死后是否会变鬼?                          (可一章23节)

    马可福音所记有关“鬼”的事最多,也最生动。下列是一连串的鬼故事:

    一、在迦百农赶鬼,一2l一28。二、日落的时候赶鬼,一32一34。三、在加利利全地赶鬼,一39。四、给门徒权柄赶鬼,三15。五、鬼王与鬼,三22一30。六、猛鬼的故事,五1一20。七、赶出女儿的鬼,七24一30。八、赶出儿子的鬼,九14一27。九、赶鬼的原则,九28-29。十、赶出七个鬼,十六9。十-、奉主名赶鬼,十六17。此外,十二、门徒以为耶稣是鬼怪,六49。十三、门徒禁止别人奉主的名赶鬼,九38。似乎马可对于鬼有关事,特别发生兴趣。

    到底有没有鬼?当然有,否则福音书所记的这些生动的鬼故事便是虚构。这些鬼,是魔鬼的使者们,可称之为“魔鬼”。他们跟从魔鬼背叛神之后,便成了这些扰害人的“污鬼”(一27)。他们并非是人死后所变成的,正如中国人及东方人所相信错误见解。其实人死

后不会变成扰害人的鬼。

    人死后便有两种不同的归宿:

    ①得救的人死后,他们的灵魂便到天家去,在该处与众圣徒一同享受快乐,为何要变鬼去搅扰人呢?②至于那些不得救的人死后,他们的灵魂便到恶人的阴间在火焰中受苦(路十六章22一26节),他们也没有自由到“阳间”来变成鬼搅扰人。因为他们在阴间的善人区域与恶人区域两者之间尚且不能自由来往(路十六章26节),因为其中有深渊限定,他们怎能到阳间来作怪呢?圣经也没有一节经文告诉我们,死后的人会变鬼搅扰人。因此我们可以证明人们所谓看见的鬼,或任何在鬼的故事中所出现的鬼,都不是死后的人变成的,乃是魔鬼的使者们作祟而已。

    或者有人说:他看见鬼出现,像他的祖父或任何出世的人,那些都是鬼魔们作怪,因为魔鬼会伪装成为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章14节),他们也会伪装成任何去世的老人。

    38.那四个人如何能将别人的房顶拆通后,把瘫子坠下来?

                                                         (可二章3一4节)

    犹太人的房子多数是平顶的,由房子外面有石级可达房顶,房顶常是虔诚的犹太人祷告的地方(徒十章9节)。有些房子是分三部分的,即前厅,天井和后室,这和中国内地许多乡下住宅有点相同。天井部分在夏天是露天的,有些人在天井之上架以排木,在天井中种些葡萄或别的蔓藤植物,长得够密时,可以略为遮盖天井上的横木以挡热气。冬天时则在横木上盖以麦草甚至瓦片。因此所谓“拆通”,即取去横木上的遮盖物,路加福音五章19节提及要把那个人从天井上缒下来,则必须除去一切障碍物。马可说“拆了房顶”,实指天井上的一排横木及横木上的一切遮盖之物被清除而言。

    39.安息日是“守”的呢?还是“享受”的呢?为什么基督徒不守“安息日”而改在“主日”举行聚会呢?

                                                       (可二章27一28节)

    一、律法时代,人们在律法之下,是“守”安息日。既然是“守”,像守校规、守社团规则一样,是严格的,不守便是犯规、犯法的人。我们是在恩典之下,并不是“守”,乃是“享受”。正如孩子在家中享受父母的爱一般。既是享受,便不是纪念“创造的安息日”,乃是享受,‘主复活的日子”,所以改在现在的“主日”来举行聚会,享受主恩。

    二、一般人根据遗传的错误,说主日是“安息圣日”,我们应该更正说法说主日是“主复活的圣日”。新约圣经中没有一处叫我们要“纪念创造的安息日”,而且有多次批评“守”日的不妥。反之,圣经常提及“主日”便知道使徒时代信那稣的人,已放弃“纪念创造安息日”,而“纪念复活的主日”了。

有关,“主日”的经节如下:徒二十章7节(七日的第一日,不是第七日);林前十六章2节;启一章10节。

有关“安息日”的经节如下:太十二章5节;可二章27一28节,三章4节;罗十四章6节;加四章10节(谨守日子,包括安息日在内);西二章16节;来四章9节(另一安息日,是否主复活的日子?)。保罗利用安息日传福音,并非守安息日(徒十八章4一8节)。

主那稣曾七次在安息日医病,并非故意破坏安息日,乃是使人暗中明白安息日的重要性将要被另一个日子所代替。

  40.乔莱种是何植物?何以能成为大树?                    (可四章32节)

  这里所说的“芥菜”,并非广东的“芥菜”,广东芥菜是深绿色的蔬菜类,俗语有“十月火归脏,不离芥菜汤”之句,因为芥菜可以滋润脏腑。在深秋煮汤而饮,不至唇焦口烂。

    但主那稣所说的“芥菜”乃是“芥子菜”(MUSTARD),中国北方无广东芥菜,所以把芥子菜误译成芥菜。芥子菜的芥子甚小,可制成黄色的芥酱,即香港酒搂茶肆放在一小碟子中的黄色芥未。芥末有通肺开胃利气除痰发汗散寒之功,少吃有益。芥于也是制火药的原料。

    芥子很小,犹太人有“小到小芥子那么小”之语,像中国人说芝麻绿豆一般,比无花果的子还小。但树可能长得很高,有高至十尺者,所以那稣说,它长出大枝,甚至飞鸟可以宿在它的荫下。

    41.“大利大·古米”何意?主那稣当时说的是什么语言?

                                                           (可五章41节)

    这是亚兰语(ARAMAIC),是闪族言语的一支,属北方语,又称为叙利亚语(SYRIAC),其实亚兰是古民族名,叙利亚则为国名。这种亚兰语与迦勒底语及古希伯来语均为姊妹语言,像中国南方的广东语、汕头语及闽南语一般,有许多地方相同,但又有许多地方不同。以色列人从巴比伦释放归国后,完全讲亚兰语,希伯来语只是祭司、先知在诵读旧约圣经时才用它。

    主那稣当时传道,是用亚兰语,并非讲希腊语,但写圣经的人则用希腊文。

    “大利大·古米”(TALITHA·KOUMI)意即闺女,起来。“大利大”即女孩子,“古米”即命令口气的“起来罢”。

    马可喜欢记录当时人们所用的亚兰语加插在他的福音书上,下列是一个表:

    ①大利大·古米(闺女,起来罢)TALITHA·KOUMI。

    ②各耳板(供献或奉献箱)KORBAN。七章l节。

    ③以法他(开了罢)EPHPHATHA。七章34节。

    ④拉波尼(夫子,即拉比)RABBONI。七章51节。

    ⑤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ELOI,ELOI,LAMASABAcHTHANI?十五章34节。

    ⑥还有,半尼其(雷子BOANERGES)。三章17节。

    42.主耶稣有多少弟兄姊妹,是否也由马利亚所生?

                                                            (可六章3节)

    一、这里告诉我们,那稣是“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他也有妹妹们,表示最少有两个妹妹。当然,圣经原文只说“弟兄”,并非像中文所说的“长兄”。

    在这几位弟兄中,雅各后来成为耶路撒冷的柱石(加一章19节,二章9节),也写了雅各书。犹大则写了犹大书。

    二、至于主的弟兄是否也由马利亚所生,解经家对此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①天主教人士因为尊称童女马利亚为圣母,所以认为马利亚生了那稣之后,再没有生第二个孩子。所以这几位弟兄只能是那稣的“堂弟兄”,即叔伯的儿子。

    ②东正教人士则认为这些人是约瑟前妻所生的,他们是那稣的同父异母的哥哥。

    这两种说法,都没有圣经明文的根据,东正教人士把这问题弄得更复杂,竟然捏造约瑟娶了前妻,而且又死了前妻,假如约瑟并未娶过妻子,岂非十分冤枉?

    ③基督教基要派人士一致认为这四位是那稣的胞弟,理由如下:A.那稣是头胎的儿子(太一章25节;路二章7节),既是头胎,马利亚便有其它孩子。

    B.那稣的几位弟弟时常和马利亚在一起,证明他们不是那稣的堂弟兄,那里有堂弟兄时常和婶母在一起,而不与自己的母亲在一起的呢(约二章12节,母亲和弟兄们在一起,太十二章46节那稣说:我的母亲,我的弟兄,47节说他母亲和他的弟兄,徒一章14节)?

    C.如果约瑟有前妻,也生了四个儿子,这些儿子便有优先权承继大卫的王位,那稣如果是排第五的,他便失了承继大卫王位的可能性。这就证明东正教人士所说约瑟有前妻的理论缺乏圣经根据(路一章31一33节)。

    D.如果约瑟有前妻也有几个儿女,那么当约瑟与马利亚逃难到埃及时,约瑟前妻的儿子为什么不一同逃到埃及,他们当时在何处?

    E.圣经没有一处提及这几位弟兄是那稣的堂弟兄或表弟兄,如果是的话,一定明说,像保罗说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西四章10节),是很清楚的明说。

    F.约翰福音七章1一10节所描写的,证明那稣和他的几位弟兄是住在一起的,如果不是亲弟兄是不会如此的。

    43.犹太人的夜间分“几更”?      (可六章48节)

    这里说“夜里四更天”那稣在海面上走。到底四更天是现在几点钟呢?犹太人一向把夜间分为“三更”。土师记七章19节有“三更之初”一语。

    一、三更是

    ①由日落至晚上十点,第一更,称为“晚更”。

    ②由晚上十点至半夜两点,第二更,称为“中更”。

    ③由半夜两点至日出,第三更,称为“早更”。

    耶利米哀歌二章19节说“每逢交更的时候”,交更即换更,可能这是指着晚上十时而言,即第一次交更。

    土师记所说的三更之初原文是“新更”,可能也是指晚上十时。

    出埃及记十四章24节说“晨更”,即早更,撒上十二章11节也有晨更二字。

    二、罗马统治各国之后,犹太也改用罗马的“四更制”即

    ①由黄昏至晚上九点——第一更。

    ②由晚上九点至半夜十二点——第二更。

    ③由半夜至早上三点——第三更。

    ④由早上三点至日出——第四更。那稣行走在海面上可能是在半夜三四点之间。

    三、马可福音十三章35节便是这四更的名称:

    ①晚上——第一更。

    ②半夜——第二更。

    ③鸡叫——第三更。(鸡叫是罗马守夜点所吹的号称为鸡叫)

    ④早晨——第四更。

    四、中国人则有“三更半夜”及“叹五更”之语,表示中国人将晚上分作五更,又称五夜及五鼓。

    ①晚八时起为初更。

    ②晚十时起为二更。

    ③晚十二时起为第三更。

    ④半夜二时起为四更。

    ⑤半夜四时起为五更。

    在打更时,有用皮鼓者,有用竹者,有用金属者。

 

   44.赶鬼为何要用“禁食析祷”的方法?                    (可九章29节)

   那稣说“非用禁食祷告,这一类的鬼,总不能出来”。这是主那稣所宣布的赶鬼方法,但是为什么祷告还要加上禁食呢?我们在圣经发现下列数件禁食祈祷的事。

   一、主那稣在受试探前,曾禁食四十昼夜(太四章1一2节)。

   二、巴拿巴与保罗被差到国外布道时,那些为他们按手的同工们曾两次禁食祷告(徒十三章1一3节)。

   三、巴拿巴与保罗在各教会中选立长老后,也禁食祷告(徒十四章23节)。

   四、那稣教门徒在禁食时要梳头洗脸(太六章16一18节)。

   五、有一个法利赛人每礼拜禁食两次(路十八章12节)。圣经并不解释为何要禁食,但只吩咐要禁食及有禁食祷告的示范,证明是有未解释的理由的。

   我认为在祷告禁食,肠胃没有等待消化的食物,消化器官则有休息机会,粘附在肠壁的杂质有机会被清除,对于身体的健康是有很大的裨益。但,最重要的是,当身体的力量不必用在食物的消化工作时,可能会因祈祷之故而转变成为心灵的力量。这种由物质的力量而变成心灵的力量的奇妙,不为科学家所明白,因一般科学家并不研究心灵的问题。

    既然主那稣吩咐我们在赶鬼时,要用禁食祈祷的方法,则我们顺服他的命令比研究“为什么”更佳。

    不过有许多人虽因减肥而禁食,却不祈祷,那种禁食并无属灵的益处。

    45.地狱在何处?犹太人的地狱观念如何?            (可九章44一48节)

    地狱是早年中文圣经译者借用佛教的名词,佛教有八大地狱、八寒地狱、热地狱及十八层地狱等,俱皆死后受刑的痛苦地方。圣经希腊文此字为6EHENNAr*va音译为“机欣那”,意即,‘欣那之地”,是从希伯来的“欣嫩谷”GE一HINNOMdjnQ》一词而来。在约书亚时代已有其名(书十五章8节),该“谷”是在耶路撒冷之南,后又称为“欣嫩子谷”,相信是同一地点,或是该谷扩展的一部分。看圣经后面附录的地图3左上角的附图,锡安之西南便可找到欣嫩子谷了。

    该谷长约一里半,首先是犹太人的罪犯火葬场和焚烧垃圾之处,后来因为不断有人在该处焚烧死兽、死人和一切废物;以致日夜有火焚烧,成为“不灭之火”的地方。同时,也有许多尸虫,渐渐遍满全谷。犹太拉比于是以该地比方“地狱”,并且说,欣嫩子谷可能是“地狱的门口”。

    犹太人的次经(摩西离世传及以斯得拉后书)曾提及欣嫩子谷为罪人受刑罚之处。

    阿拉伯人现在称旧约的欣嫩子谷为BIR EYYUB(悲而哀狱堡)。

    主那稣在这里是借用犹太人所熟悉的地狱观念,来警告他们不要使任何人跌倒。

    至于地狱究竟在何处,因为是属于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境域,我们指定在某一处是徒然的,那些到了地狱在永火中受苦的灵魂,也无法告诉我们,地狱是在何处。地狱在何处,并不重要,在地狱中受苦的悲惨事却是真确而又可怕。可参看路加福音十六章22一29节。

    46.“骆驼穿过针的眼”一语应如何解释?                   (可十章25节)

    “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这两句话有下列不同的解释:

    一、这是犹太人的俗语,正如第24条“尸首与鹰”的俗语一样,表示“虽然困难,仍能应付”,好像中国也有“四两搏千斤”一般(用四两重的绳子可以吊住千斤重的东西),这是最佳的解释。

    二、有些解经家穿凿附会说,从前耶路撒冷有一处城门,旁边有一小门,只为步行的人出入而用,称为针眼门,骆驼可以把背上的东西逐件除下,便可勉强进入该小门。可是许多解经家怀疑到底古时耶路撒冷是否真有“针眼门”,可能这种解释法只是满足好奇者的心理而已。现在耶路撒冷并无小门。

    三、另有些原文解经家则谓,原文并非骆驼KAMELOS K如爪吨乃是粗绳kAM几os*ILt切《,因为骆驼与粗绳原文只有一个字母之差,因此那稣本来的意思乃是“粗绳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这种解释,被不少解经家所接受。

    47.凭“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一语研究,这棵无花果树应该有果子,还是应该没有果子?                                                 (可十一章12一14节)

    主那稣到了无花果树下,竟找不着什么,不过有叶子,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所以主那稣咒诅该树,该树连根都枯干了(20节)。许多圣经读者觉得奇怪,以为既然不是“结”无花果的时候,主那稣为什么咒诅它?

    对于这件事,我们应明白另一个重要解经原则,那就是:“不要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

    圣经是说: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我们的眼睛却骗我们,以为是:不是“结”无花果的时候。于是我们看错了,解错了,别人也听错了,于是以讹传讹,瞎子领瞎子。

    一、“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意即树上已结了许多果子,但尚不是收果的时候,可能再过几天或一个礼拜才到收的时候,那么树上的无花果一定已经很多。但这棵树竟然只有叶子,没有果子,不尽结果子的本份,所以应当受咒诅。

    二、从植物学来研究,无花果树是“先结第一粒果子才生长树叶的”,现在既然叶子很多,远远也可以看见(13节),则树上理应有许多果子。何以连一粒果子都没有?岂非应受咒诅?

    三、无花果树不必开花,并非创造主减少它的美丽,乃是免除它开花的义务,把开花的力量拿来结果子,使它所结的果子比别的树更多。但这棵无花果树只长叶子,叶子代表虚名,并不结果,于是“无花果”变成“无花亦无果”。徒有虚名,徒有外表,不尽责任,白占地上,怎能不受咒诅?参路十三章6一9节另一无花果树可能被砍掉的比方,就知道神对无花果的严格了。

    犹太地的无花果经常是在秋天结果,果子累累是在初冬,有时果子一直挂在树上到初春。因为是野生的,利便行人,所以不可能有任何人把所有果子收到自己家中,犹太人都知道这种情形。“主那稣看见树上有叶子,就往那里去,或者在树上可以找着些什么”,从这几句话便知道这棵树应该有果子。

    四、圣经本来没有章节的,乃是后人分出来的。如果13节的话停在“不过有叶子”一句之未,14节变成这样:“因为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所以那稣对树说:从今以后,永没有人吃你的果子”,我们就更易明白那稣咒诅该树的原因了。①

1英文圣经在13节是这样说:For the time of figs was not yet。所谓time of figs根据原文用字习惯是指收果子的时候。

    48.两个小钱值多少?犹太人的通用货币有几种?

                                                         (可十二章42节)

    “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圣经中所说的“钱币”分下列数种:

    一分银子(原文ASSARION,英文PENNY),值美金一分钱,等于四个大钱。

    一大钱(原文KODRANTES,英文FATHING),值美金一分的四分之一,等于两个小钱。

    一个小钱(原文LEPTON,英文MITE),值美金一分的八分之一。

    当时犹太人的货币尚有银市及金市两种。

    49.真那达香膏是什么香膏?当时共有多少种香膏?各有何用?

                                                         (可十四章3节)

    当时犹太人和罗马帝国所常用的香膏约有四种:

    一、为宗教用的香膏,是在祭司和先知就职时,由监礼人用这种香膏倒在受职人头上,见诗篇一三三篇。这种香膏的膏油多用橄榄掺其它香料制成。

    二、为政府官员用的香膏,是皇帝及一切官员所用,在大摆筵席时,倒少许在每一赴席官员头发上,表示分享尊荣。这种香膏来自埃及,亦有来自中东各国者。

    三、为一般民众用的香膏,是价钱比较便宜的普通香膏。

    四、为童女香膏,又称为那达香膏,此种香膏,又有真伪,所以这里说“真那达”(英文为SPIKENARD),意即穗状那达。此种穗状那达植物,有长叶,叶亦有似心形者,花有青白二色(颇似万年青),有红色浆果(杨梅类),其根可制香膏,而且是一种特别的香膏。多产于印度北部,恒河发源的山麓,其制成品经波斯运销于罗马帝国及各地,最为犹太人所喜爱。

    犹太人为母亲者,只要力量做得到,大都为出嫁的女儿预备这种真那达香膏一瓶或多瓶,等到女儿出嫁前夕,便将一瓶香膏送给出嫁的女儿,让她带回丈夫家中。第二天打破玉瓶,将香膏盛在另一器皿中,新婚夫妇共享香膏,用以梳头。所以这种真那达香膏是童贞的记号,其实贵不只是因为值三十两银子,也是因为它是代表童贞。

    50.鸡叫两遍以先,彼得要三次不认主,到底是真的公鸡叫呢?还有另外的解释? 

                                                             (可十四章30节)

    圣城耶路撒冷是不许有养鸡的,因为鸡喜欢啄食虫类,犹太人认为会使圣城污秽,这是犹太法典(TALMUD)所告诉我们的。因此,这里所说的鸡叫,并非我们所想像的一只公鸡站在屋顶上啼叫,也不会是生蛋的母鸡叫。

    “鸡叫”原文是ALEKTOROPHONIA a入elctoPodil’Ju。乃是罗马驻兵守更时所吹的号,这种号称为“鸡叫号”,等于军队的“起床号”“集合号”和粤语的“吹银鸡”等一般。

    罗马人将晚上分为四更(参第43条),其中“鸡叫号”是在第三更吹奏的,这种鸡叫号有“预备号”及“正更号”(在一更之中)之别,所以主那稣说“鸡叫两遍以先”(意即鸡叫号吹两遍以先)。第一次鸡叫号在半夜十二时至一时左右,第二次鸡叫号是在早上三时。这种鸡叫号就等于中国人的打更。

    主那稣在马可福音十三章35节吩咐门徒要儆醒,因为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这就是罗马人四更的分法。

    51.何以彼得要和差役一同烤火,到底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是在什么季节,天气是冷还是热?                                                        (可十四章54节)

    从“彼得……要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里烤火”一语,我们可以想到当时的天气一定相当寒冷。犹太人的逾越节是在阳历三、四月之间,因此每年复活节的日子都不同。耶路撒冷的天气与香港有点相同,二、三、四月为春天,也是雨季,天气潮湿,也相当寒冷,所以

在晚间要烤火。

    作者本人于1962年曾往古城耶路撒冷过受难节及复活节,礼拜四晚上曾住在以马忤斯附近的旅店中。晚上下毛毛雨,我盖了三张毛毡,犹觉不胜寒。第二天受苦节,千万朝圣的人都身穿冬大衣,于是我明白主那稣被钉在十字架受苦节,千万朝圣的人都身穿冬大衣,于是我明白主那稣被钉十字架受苦时,不单是痛,而且也冻,是双重的痛苦。

     52.古利奈的西门是何人,后来是否成为基督徒?

                                                             (可十五章2l节)

    古利奈(CYRENE)在纪元前96年成为罗马帝国属土,地在非洲北部之西,吕彼亚省境内(在圣经地图6可找到此城)。五旬节时,也有人从该处来听彼得讲道(徒二章10节)。该处也有犹太人的会堂,表示该地是犹太侨胞集中地之一(徒六章9节)。当司提反殉道的事发生后,古利奈人也有人相信那稣,而且愿意传福音与希利尼人听(徒十一章20节)。以后,古利奈人路求竟成了第一个海外布道差会的主持人之一(徒十三章1一3节)。

    马可在这里加上一句说:“是亚力山大和鲁罕的父亲”,并非西门为主背十字架时,人们便认识他和他两个儿子,乃是因为后来西门的两个儿子成了基督徒,而且在教会中相当有名誉,所以当马可在纪元后67年间写福音书时,便加上这一句,表示是人人皆知的人物。

    保罗在罗马书十六章13节说:“又问在主里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这个鲁孚,是否西门的儿子之一呢?有些人怀疑,有些人相信。但相信是背十字架的西门之子的解经家占多数。假如同一人的话,我们便知鲁孚已成了罗马教会的主要人物之一,而且与保罗有深厚的友谊。可能西门以后到了罗马工作,他的两个儿子也在罗马信了主。于是当马可写福音书时,便加上这一句。因为马可是在罗马完成他的著作的。

    又有解经家谓使徒行传十三章第1节的“称呼尼结(黑人)的西门”就是这个背十字架的西门。西门住在古利奈,可能皮肤因热带天气而变得较黑,人们给他一个绰号“尼结”。当保罗被差遣到海外布道时,这位西门成为安提阿教会的柱石,有权参加差遣礼,保

罗或者因此与他和他的家人有了深厚的友谊。

    53.主耶稣是在什么时候复活的呢?是在安息日已过的半夜?抑在现在礼拜日的清晨?

    中文圣经和英文圣经在翻译上都带着“非犹太人的日子观念”去从事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犹太人对于日子是这样计算的,即从日落(约下午六时)到第二天的日落为一日,比方“安息日”是在下午六时左右完毕,六时后便已进入“安息日”第二天了。但英文与中文翻译圣经的先进们早已在习惯的传统中认为主那稣是在早晨复活的,所以在翻译上也就带了有色的眼镜,把原文的意义更改,或加上一个字表示是在清晨复活。兹把四福音及复活的原文列出,以作研究。

    ①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节众安息日的尽头,众安息日的第一(即开始)上亮的时候(指晚间点灯的时候,不是清晨天亮的时候)。

    ②马可福音十二章1一2节安息日过去了……众安息日的第一,很早的时候(不是清晨),9节同。

    ③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节众安息日的第一,很深的时候(指夜深而非黎明),22节同。

    ④约翰福音二十章1节众安息日的第一,早黑的时候(即开始黑的时候,不是清晨天还黑的时候)。

    仔细研究,主那稣一过了安息日,即准备复活,不必在坟墓中再睡十二小时,到太阳出来前后才复活。

    还有,看守坟墓的罗马兵回报祭司之后,祭司也教唆他们如何(太二十八章13节),他复活是在夜间,不是在清晨。

    对于主那稣复活是在安息日过了之后的晚上,可能是在太阳下山后到半夜子时,而不必等到天亮之前。

    不过,我仍保留研究的态度,需要更多的资料,来证明这一条难题的解答。

路加福音

54.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均为路加所著,何以路加福音称“提阿非罗”为“大人”,而在写使徒行传时则删去“大人”一词?

                                                      (路一章1节;徒一章1节)

    使徒时代,一般社会的作家,均愿将作品献与社会名流,使作品容易流传。提阿非罗大人就是路加献出作品的对象。

    又有人谓提阿非罗大人是罗马政府派来的一位高级官员,如果路加所写的福音是在该撒利亚城完成的话,提阿非罗便是该撤利亚城的长官,他愿意知道多些有关那稣的事,所以路加著写此书,希望提阿非罗能够成为基督徒。

    等到提阿非罗大人信了那稣之后,路加又完成一部著作,就是“使徒行传”,但不再称提阿非罗为大人,可能是因为他已经成了基督徒,在地位上已经是一位主内弟兄了。

    提阿非罗(THEOPHILUS OHso9【hQ意即“神爱”或“爱神”,从前他与假神有关,以后他却蒙真神所爱也敬爱父神了。

    55.人在什么时候有灵魂?        (路一章41一44节)

    这是一个无人能回答的难题,但从圣经的记载中可以找到多少线索。施洗约翰在他母亲腹中六个月时,曾因马利亚的问侯而跳动,似乎告诉我们,胎儿在六个月时便有欢喜的动作,当然已有了灵魂(36、44节)。

    诗人大卫说:我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篇5节)。但大卫并未说明在怀胎的第几个月开始有罪,似乎一怀胎就有罪,也就是说一怀胎就有灵魂来负犯罪之责。

    除此两处经文以外,圣经并无别处作更佳的暗示。

    有人质问:是否每一个人的灵魂(不论父母善恶)都是神所赐给的呢?是否在天上有一个“灵魂库”储着无数的灵魂呢?还是魔鬼在背叛时除了带着许多天使一同背叛外,也带走许多灵魂呢?这些疑问除神以外,无人知晓。让我们到天上再寻求答案。

56.主耶稣和施洗约翰有何亲戚关系?约翰比耶稣年纪大多少?                                         

                                                       (路一章36节)

    当天使向童女马利亚报信时,曾说施洗约翰的母亲以利沙伯是马利亚的亲戚(一章36节)。但不说明她俩是什么亲戚。英文译为COUSIN(堂兄弟姊妹或表兄弟姊妹)是不适当的,原文该字是SUGGENIS ouYye吨是指女性的同家族而言,该字在58节再出现,该节的SUGGENEIA指一般的亲属而言,相信以利沙伯与马利亚是相当亲的,或者以利沙伯是马利亚的高龄姐姐,或是姑母亦未可料。

    我们要弄清楚一件事,就是以利沙伯的丈夫撒迦利亚是祭司,是利未人。大祭司只能娶本民中的女子为妻,“本民”二字有些解经家认为指“利未支派”而言(利二十一章10、14节)。平常的祭司则可娶别的支派女子为妻。约瑟是大卫的后裔,是犹大支派的(二章4节),但圣经并没有说马利亚是那一支派的人。一般解经家认为路加福音三章的家谱是女家(马利亚)的家谱,马太福音的家谱是男家(约瑟)的家谱。可是女家的家谱曾溯源到大卫为亲族之一,证明马利亚为犹大支派,因为大卫是从犹大支派出来的。那么马利亚和以利沙伯到底是什么亲戚呢?因为路加福音一章5节说,以利沙伯是亚伦的后裔,也是利未支派的人。既然是利未支派的,和犹大支派的马利亚怎能成为“亲姊妹或堂姊妹”呢?这个疑问很难找到

理想的答案。除非我们假定以利沙伯有姊妹或是弟兄曾与犹大支派的人结婚,而那些犹大支派的人也与马利亚有兄弟姊妹之亲,这样以利沙伯与马利亚便不是十分亲的亲人,只能说是表姊妹了。

    照样,施洗约翰与那稣也只能是很疏远“戚”而不是“亲”了。

    不过,多数解经家认为以利沙伯与马利亚是堂姊妹或表姊妹,而施洗约的与主耶稣则为表弟兄,这是根据传统的解释去认识的,却缺乏经文的支持。

    施洗约翰比主那稣大六个月,这是根据天使所说的话,说以利沙伯已有孕六个月,同时马利亚开始接受圣灵的大能而怀孕。

57.圣婴耶稣被放在“槽”里,是什么槽(原文并无“马”字,是中文所加)?                          

                                                         (路二章7、16节)

    “槽”字原文是PHATNEporvn指牲口吃料的槽,但伯利恒不是罗马政府驻兵的地方,不会有马,普通以色列人出门不骑马,四福音从来不提骑马的事,所以这个槽不会是马槽,像中文圣经所译的(12、16节的马字旁边有三点,表示原文无槽字,7节的原文亦无马字,中文忘记加上三点)。

    同样的槽字也出现在路加福音十三章15节,根据“槽上的牛驴”一语,便知道犹太人普通家庭用牛与驴,所以它们的槽应该是“牛槽”与“驴槽”或统称之为“牲口槽”,但不包括马在内。

    犹太人不养猪,故无猪槽,中国人则有之。

58.牧羊人与东方博土是否同时来朝拜圣婴那稣?牧羊人是否也会看见东方明星?               

                                                    (路二章9、15一l7节)

    许多外国画家在降生节贺片上所画的图画,并不合圣经的记载,这些画家并未仔细研究圣经的记录就落笔了。许多降生节贺片时常把一颗明星画在牧羊人眼前,请问,圣经那一章那一节说牧羊人看见东方明星呢?牧羊人只看见天使报信,后来又听见天使和天军一同赞美神,他们并未看见东方明星。

    再者,有些教会在降生节排演话剧时,往往把东方博士和牧羊人安排一个“一同朝见圣婴”的程序,这是没有圣经记载为根据。

    根据圣经记载,牧羊人是在主那稣降生的晚上听见天使报佳音的(路二章8节),他们当天晚上就去朝见圣婴(路二章15一l6节)。至于东方博士呢?并非在主降生的晚上到伯利恒来朝见圣婴。多数解经家认为东方博士是在降生之夜,在东方看见他的星(太二章2节),然后在筹备一番之后起程西行,等到他们到达伯利恒之时,那稣已是两岁以内的小孩,不是初生婴儿了(太二章16节)。由博士们的东方,骑骆驼走到伯利恒,最少也要几个月(多数解经家认为要六个月)。因此,东方博土不可能与牧羊人在一起朝见圣婴。

    59.耶稣降生时,是生在槽里还是在旅店客房中?             (路二章7节)

    有些圣诗的诗句中,竟然有“那稣生在马槽”之句,这是很可笑的。圣经告诉我们“因为客店里没有地方”,所以马利亚生了那稣之后,就把他用布包起来,放在牛驴槽中,当作摇篮,同时槽中有麦杆,也可保暖。

    我们只能说“那稣生在旅店中,放在槽里”,不能说那稣降生在槽里。

    犹太人一般的旅店,正像中国西北(甘宁青各省)的旅店一样。在旅店的后座有牲口休息及吃料之处,像一间房子,房子一边(有些是曲尺形;也有些是U字形的)有二三尺高的土炕,赶牲口的脚夫可在其上过夜,房中空处有槽,牲口可在其中吃料(作者本人1945年曾在甘肃省在这种房子过夜,牲口终夜吃料,使我想起约瑟与马利亚的情形)。

    约瑟与马利亚在旅店后座当然不会住很久的时间的。可能过了一些时候,或最多过了产妇洁净的时间(四十日,路二章22节;利十二章2一6节),他们就搬到另一较佳的住处。所以东方博士来到伯利恒时,圣婴并非在旅店,乃是住在相当舒适的房子了(太二章9、11节)。

60.耶稣降生是在什么季节?如在冬天,何以牧羊人会在野地里看羊?                         

                                                             (路二章8节)

    依照传统的说法,主那稣是在十二月降生,十二月在北半球的国家大都下雪,因为是在寒冷的冬天。犹太伯利恒也有四季,牧人不可能在冬天在野地里看羊,曾有人因此误以为主那稣降生是在夏天,而钉十字架则在冬天,因为该时寒冷,彼得曾烤火取暖云。

    历年来解经家曾有百余种意见,谓主降生不是在十二月,但无法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几乎每一个月都曾被认为主那稣降生的月份。但如果说牧羊人不能在十二月份到野地里看羊,则殊有研究之必要。

    首先要明白犹太地的地理情形,全世界只有犹太地在不太大的地区里有“四带”即寒带、温带、亚热带与热带。某些地区会下雪,某些地区却也有热带植物。

    伯利恒是在南方,在死海北部之西,是在亚热带与热带之间,该地及附近地区只有两季,即雨季(湿季)与旱季。雨季是从二月到七月,旱季是从八月到一月。主那稣被钉的时候是雨季,天气潮湿,有时下雨及寒冷,所以彼得要烤火取暖。主那稣钉十字架是赤身的,所以不但受痛苦,也捱寒冷。

    至于主那稣降生的时候,如果是在十二月,乃是旱季,天气干燥,与香港的十二月相似,或说得更像一点,像马来亚与印尼,十二月天气最可爱,既不寒冷或潮湿,亦不酷热。但在伯利恒的十二月,却因为是旱季,草木衰落,伯利恒附近已无草可喂羊群,所以牧羊人要把羊群赶到效外,因为效外还有草可喂养羊群也。

    据传说:牧羊人所在的野地,是在西南较高地区,天气亦较凉,该处称为“以得台”(EDER)。创世纪三十五章告诉我们,雅各之妻拉结死在伯利恒之后,雅各与众子曾在以得台支搭帐棚,理由是雅各羊群甚多,而“以得”二字原文是“羊群”之意。又据传说,大卫亦曾在此牧羊,并作诗篇二十三篇。

    弥迦书四章8节所说的“羊群的高台”原文与“以得台”同,证明自古以来此处已甚著名,是牧羊最佳之处。

    由此推想,主那稣在十二月降生,并无时间的问题(请参阅本书的附录“基督降生纵横谈”一文)。

    61.主耶稣降生到底是在那一月那一日?                          (路二章8节)

    这是西方神学家和教会所辩论多年而无结果的问题。神不把主降生的日子写在圣经中,证明人所辩论与争吵的问题,在神眼中不值得重视。神要人知道也相信主那稣降生这件事实,而不需要人知道主那稣何时降生。这就是说,主降生的事实比主降生的日子更重要,这是解答圣经难题的另一重要原则。又比方,主那稣要从天再来是一件将来要完成的事实,但主那稣不要我们知道他那一天再来,其理正同。“事实”比“日子”重要,假如我们只斤斤计较于主何时降生,但不相信他由童女而生,则在所知道的日子开会庆祝,热闹一番,并无价值。

    主那稣要从天降生,当然会在一个最佳良辰,最有意义的日子,根据前一条难题研究的结果,我们相信主那稣降生是在旱季,不是在雨季,是在八月到一月之间,而八月到一月间那一天最好呢?

    纪元后337年在罗马任圣职的主教犹流,开始以十二月廿五日为主降生的日子,他与当时的学者根据罗马历朝的历书去研究和寻找线索,获得下面的结论:

    “以利沙伯怀约翰的胎是在九月的秋分日,天使报信给马利亚是在次年的春分日,约翰出生是在六月的夏至日,而主那稣生则在十二月的冬至日”。

    中国人有“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之句,冬至日开始,日渐长,夜渐短,是谓“阳生”,表示光明渐多,黑暗渐少;主那稣降生在冬至日,正是负起这种任务,光明日增,黑暗渐衰。

    施洗约翰在他证道时曾如此说:“他必兴旺(原文为增加),我必衰微(原文为减少)”(约二章3节)。是否也暗示说:“基督生在冬至,他的日渐长,我生在夏至,我的夜渐短”呢?

    假如我们认为,一年中最有意义的一天是“冬至”,那么主降生在冬至日是甚为可能的,而十二月甘五日与冬至最近,千余年前因历法计算略有出入之故,在纪元后三百三十多年的时候,十二月廿五日正是“冬至”。罗马人也奉为“太阳”日,也是因为冬至日日渐长之故,而当时基督徒并非跟着罗马人崇拜太阳也。

    62.主耶稣的“降生”与历史上的伟人“诞生”有何分别?

                                                             (路二章1l节)

    主那稣的降生与历史伟人的出生是应该有分别的。我们既然相信地是由天降世,则应称他的生为“降生”。历史伟人们的生则被称为“诞生”(诞者大也,阔也,育也),属于尊称。普通人之生只称为“出生”。

    马太福音一章18节说“那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保罗说:“基督那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章15节)。

    所以在纪念主那稣降生的日子应称为“降生节”,不应称为“圣诞”,因为中国人对于古代不少伟人之生也称为“圣诞”,这样,就无法显出主那稣特有的尊荣。

    正如主那稣的“复活”与“升天”一样,是他独有的尊荣,世上没有一个伟人是“由天而降生”,也没有一个伟人曾“由死复活,,和“复活后升天”,只有主那稣有这三种尊荣。

    如果我们不称主那稣之生为“降生节”而只称为“圣诞”,就是把荣耀主的崇高地位拉下来与普通一样,这样做是非常错误的。

    因此,我们在降生节的贺片上,不妨改正以往传统的错误而这样写:

    “恭祝降生节快乐”,“并贺新岁月蒙恩”,或“恭祝救主降生”,“并贺新年蒙恩”。

    63.“满了洁净的日子”是多少日子?                           (路三章22节)

    根据利未记十二章2一6节所说:产妇如果生男孩,就应该家居三十三天(可能连同头一个七天,共四十天)。如生女孩,就应该家居六十六天(可能连同头两个七天共八一天)。这些日子被称为“洁净的日子”。摩西这种生活的律法,完全是为着产妇的卫生,现在西医也经常勉强产妇要家居六个礼拜,如果经济力量与环境许可的话。西医这种吩咐是合圣经的,也是值得重视与实行的。

    64.从马利亚所献的祭物看来,她的家境是穷是富?

                                                                (路二章24节)

    根据利未记一章所载“燔祭”共分三种。即:一、牛(3节)。二、绵羊或山羊(10节)。三、斑鸠或雏鸽(14节)。又根据利未记五章7节所说:“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作燔祭”。

    很明显从这三种献燔祭不同的动物看来,献祭人大概分为富人,中等家族人士及穷人三种。有钱的人献牛,小康之家的人献羊,穷人则献斑鸠或雏鸽。这就证明马利亚与约瑟是贫穷之家。

    65.为什么主耶稣在十二岁时要上耶路撒冷守逾越节呢?

                                                          (路二章41一43节)

    犹太人到了十二岁,就被称为“律法之子”,意思是到了十二岁的男孩子要开始尽律法的本份,头一个本份乃是过逾越节,和其它两个节期,即五旬节和住棚节。因此,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那和华(出二十三章17节;申十六章16节)。到了十三岁,就要学习禁食,也要像大人一样穿有穗子的衣裳和在祈祷时佩带经文盒子。

    然后在十八年之内学习处世的一切方法与学习一门谋生的技艺,到了三十岁才能进会堂念圣经,成为会堂的一位正式会员(路三章23节,四章26节)。

    当男孩首次进耶路撒冷守逾越节时,他的父亲必须要为他付出银子五舍客勒(利三章46一47节),所以这时那稣的养父也必定照办,以确定他俩的父子关系(路二章48一51节)。

    66.路加福音与马太福音的家谱有何不同?

                                                         (路三章与太一章)

    路加福音的基督家谱是用追溯法,一直追到人类的祖宗亚当。马太福音的基督家谱是用下传法,由亚伯拉罕传下来到基督。这两个家谱为何不同,解经家有不同的看法:

    一、第一种解释法是很普遍被接受的乃是:马太所载的是约瑟的祖宗家谱,是男家的家谱。路加所载是马利亚的祖宗家谱,是女家的家谱。证明这种说法时理由是,路加福音三章23节的原文是这样:

    那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原文无儿子二字),约瑟是希里的(原文无儿子二字)。

    意思是,那稣在律法之下是属约瑟的,约瑟是他的养父。约瑟呢?却是属希里的。这第一派解经家认为“希里是马利亚的父亲,约瑟是希里的女婿”。但要证明希里是马利亚的父亲和约瑟的岳父,并没有充分的资料,只是大家都愿意这样去推测。

    从犹太法典(TALMUD)可以找到一点可能的证据,该书说“希里有一女儿名叫米利暗(MIRIAM)”,米利暗是希伯来名字,在希腊文则称为马利亚(MARIAS),两者应该是完全相同的。假如这点证据能站得住的话,则路加所记的基督家谱是属于马利亚祖宗的家谱,便极可能。

    二、第二派人士的解释则认为马太与路加所记都是约瑟的祖宗家谱,不过马太只以亚伯拉罕为一位祖宗,理由是亚伯拉罕是希伯来人之祖,亚伯拉罕以前的祖宗则不必叙述。马太又把大卫特别提出来,表示那稣基督是承继大卫为王的一位。而且,马太福音的目的是要描写那稣基督是“王”,所以他的家谱记载法是符合他写书的目的。

    路加呢?他追溯人类的始祖亚当,这是因为路加福音的目的是要描写那稣是“人”,是“人子”,是“完全人”,所以他把家谱扩大,表示那稣基督与全人类都有关系。

    为要证明两者都是约瑟的家谱,这一派人士设法将两个家谱异同处加以处理。其处理方法如下:

    ①由亚伯拉罕到大卫,两个家谱完全一样(太一章2一6节;路三章31一32节)。

    ②由大卫到撒拉铁与所罗巴伯,这两个家谱中没有一个人相同,因为马太是记载以大卫的儿子所罗门下传到被掳归回的所罗巴伯;路加则由所罗巴伯追溯到大卫另一儿子拿单而非所罗门。理由是马太所记的是王族的线索,路加所记是平民的线索。可是其中不同的名字如何处理呢?他们解决方法乃是,耶哥尼雅无子,可能其女嫁与尼利(路三章27节)而生撒拉铁,撒拉铁实际上是耶哥尼雅的外孙,但在承继王位的统绪上,仍归在那哥尼雅之后,为其名义上的儿子,所以马太说耶哥尼雅生撒拉铁(太一章12节)。

    耶哥尼雅无子承继王位,是应验耶利米先知的预言(耶二十二章24一30节)。

    ③由撒拉铁与所罗巴伯至约瑟,这两个家谱所记无一人相同,只有路加的玛塔(MATTHAT,三章24节)与马太的马但(MATTHAN,一章15节)有可能相同。关于这两个名字,有些主

张是一个人,所以马但的儿子雅各与玛塔的儿子希里是亲兄弟,约瑟是雅各的儿子,但因雅各早死,所以过继给他的叔伯希里,因此约瑟也是希里的儿子。

    这一派人士有人引用犹大人婚姻习俗,即撒都该人因不信死人复活而质问那稣的婚姻故事,七个弟兄曾先后娶过同一女人为妻的习俗,认为马但与玛塔,是约瑟的同族祖父,马但死后,玛塔娶其遗孀为妻生希里,在名义上也成为约瑟的祖父。

    这些同时推测的方法,目的要证明这两个家谱都是约瑟的家谱。

    下面是一个两家谱的比较表,可资研究:

    马太所记     路加所记      马太所记         路加所记

                       撒 拉 铁         撒 拉 铁

    所 罗 门               所罗巴伯         所罗巴伯

                 玛 达 他                          

    罗 波 安                                约 亚 拿

    亚 比 雅     米 利 亚      亚 比 玉            

                 以利亚敬                          

                                        西   

    约 沙 法               以利亚敬         玛他提亚

                                           

   (亚哈谢)    缅 亚 所         

   (约阿施)                               以 斯 利

   (亚玛谢)    玛塔撒督          鸿

    乌 西 雅                                亚 摩 斯

             以利以谢                   玛他提亚

    亚 哈 斯                                   

    希 西 家                                 

    玛 拿 西     以 摩 当                          

                       以利亚撒            

    约 西 亚                               

    耶哥尼雅                               

                                           

                             (马利亚夫)      (马利亚夫)

               (马太所记省去三人,即括号中三个名字)

    67.耶稣说:以利亚的时候,天闭塞了三年又六个月,雅各书也说三年又六个月,但列王纪上十八章一节只说三车。到底是三年还是三年半?      (路四章25节;雅五章17节)

    有些人往往在圣经中找到这一类的经文来攻击圣经,认为圣经本身有错误。可是,这些攻击圣经的人本身已犯了断章取义的错误,或是未曾仔细研究圣经的上下文。

    既然,主那稣明言以利亚的时候,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那么三年零六个月是没有疑问的了。除非有人认为新约的抄经者抄错了,但这种可能性甚小。

    请注意列王纪上十八章并没有像主那稣或雅各那样明说“三年零六个月”不下雨,请先看第十七章1节说,以利亚说:“这几年我若不祷告,必不降露不下雨”。于是天闭塞了,以利亚也迁徙到基立溪旁居住。第7节说,溪水就干了,因为雨没有下在地上。

    之后,以利亚曾住在一个寡妇家中,得她供养,也藉着祷告使寡妇的儿子“还魂”。然后,我们看十八章怎么说呢?“过了许久 ,到第三年”。证明是以利亚叫那寡妇之子还魂后的第三年,并非不下雨后的第三年。所以列王纪上所述与主那稣和雅各所说的并无冲

突,圣经本身并无错误。

    还有,正如本书最初所说明的解经原则,有“口头预言及口头传说的事”是没有记载在圣经里的,我相信,以利亚代的三年半不下雨,既然没有明载在列王纪中,一定也是“口头传说的事”之一,是以色列人家知户晓的故事。所以那稣说出来之时,并没有人反对。

    68.基督徒有病,可以请医生来医病和吃药,圣经有何根据?

                                                              (路五章3l节)

    基督徒对于疾病,有两种不同的态度,有些人认为不应(或不必)请医生来看病,也不应该吃药,只靠祈祷求主医治便是。但有人认为是可以请医生来看病,也可以吃药。因为主那稣清楚宣布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证明承认有需要医生之处。虽然主那稣曾用神迹医好了许多病人,但他并不反对人做医生,也不反对人请医生。

    主那稣开头传道之时,在拿撒勒会堂中说人们会引用当时的俗语说:医生,你医治自己罢(路四章23节)。证明那稣并不反对医生。

    保罗的同工中有一位“可爱的医生路加”(西四章14节)。证明基督徒也可以做医生。

    但有许多有信心的病人,往往配合义人的代祷,使疾病得以痊愈。所以不应该反对人“不请医生,只用祷告”;但也不应该反对请医生和吃药,因为主那稣说过病人需要医生也。

    (宋尚节博士一生曾藉着祈祷为许多人医治疾病,但当他在病床中需要动手术时,他不愿接受。王明道先生去看望他,劝他接受手术时,曾引用主那稣所说病人需要医生的话,于是宋博士顺服了,接受开刀。)

    69.路加福音七章所记请耶稣吃饭的西门,和用香膏膏耶稣的女人,是否与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西门和那女人相同?                              (路七章36一50节)

    不少人因为对于圣经不熟悉,所以时常张冠李戴,把不同的人物与故事,当作相同的人物与故事来讲说。这里的西门和膏那稣的女人,便是一例。

    路加福音七章的西门是一个不以礼貌待那稣的法利赛人(36、44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西门是曾长大麻疯的,并没有说明他是否法利赛人,也没有说他对那稣无礼。路加所记那个女人是一个罪人(37、39节),那稣曾赦免她的罪(48节)。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的

女人是在伯大尼家,与约翰福音十二章的马利亚同一人,那稣曾赞美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并不是赦免她的罪。

    还有,路加所载的西门和女人是那稣第二次在加利利传道时的事,马太所记乃是最后一个礼拜在耶路撤冷对面的伯大尼的事,显见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人物、地点、时间都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假如把这个故事混为一个故事来讲说,会闹出很大的笑话。这就等于“两个拉撒路”的笑话一样,“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死后复活,复活后因为家境困难,结果流为乞丐,在那财主门口求乞,也浑身生疮,后来又死了,被天使带到亚伯拉罕怀中”。

    要分辨两个故事是否相同的方法乃是,①人物是否相同?②地点与③时间是否相同?④故事的上下文的前因后果是否相同?

    70.耶稣在世曾叫几个人“还魂”?“还魂”与“复活,,有何分别?

                                                        (路八章49一56节)

    睚鲁的十二岁女儿死后,主那稣曾使她再活过来,圣经说:“她的灵魂便回来,她就立刻起来了”。这里乃是说,“灵魂便回来”,并不是说“她复活”。英文说“HER SPIRIT CAMEAGAIN”,原文也是这样说。我在此称她的复活为“还魂”,以别于那稣的复活。

    此外,拿因寡妇的独生子死去,主那稣在送殡的行列中,也叫他从死中“还魂”,于是他也活了(路七章11一17节)。

    第三个“还魂的人”是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撤路,他已经死了四天了,主那稣叫他从死中复活(约十一章1一44节)。这三个人的“再活”,我称他们为“还魂”,原因是他们活了之后,再过几十年又离开世界和别人一样。如果他们不再死的话,今天还在世界,便是世界最长命的人了。可是,他们的“再活”与耶稣的“复活”是不同的。他们三个人死了又活了,只是还魂,因为他们以后是会再死去的,如果他们三个人是与主那稣的复活相同的话,复活后就不再死,复活后不再死,才能称为“真正的复活”。

    保罗说主那稣从死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章20节)。主那稣是第一个真正复活的,在他以前死了又再活的人,只能称为“还魂”。如果他们三个还魂的人也被称为复活的人的话,主那稣只能被称为“第四个果子”了。还有,在以利亚和以利沙

的时代,也有人“还魂”,主那稣便不能称为“初熟的果子”了。所以应称他们三人的再活为还魂。

    71.那稣所说“会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一语,到底是指当时看见撒但坠落呢?还是追述人类以前撒担的坠落呢?                                        (路十章18节)

    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

    一、主那稣说:“曾看见”,乃是追述他在天上仍未降世之时“曾看见”撒但因背叛而从天上坠落。神学家从以赛亚书十四章12一20节和以西结书二十八章11一19节找出旧天使长因叛变而成为撒担的暗示。该处有“坠落”与“摔倒”等字眼。主那稣心目中的“撒但的坠落”,便是指这两段经文所暗示的史实而言。当然,旧天使长因背叛而坠落变为魔鬼,那时在天上的圣子一定很明白当时的过程。

    约翰在拔摩海岛写启示录时,也描写他所见的异象,说魔鬼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启十二章4节),相信这“插入的异象”,也是追述撒但以前的坠落史。

    二、第二派人士相信,主那稣所说的撒担坠落,是指属灵方面的事实。当门徒出外传道时,鬼也服了他们,是指人们相信了主那稣为救主,魔鬼便从人们心中被赶出来。正如主那稣在约翰福音十二章31节所说的“这世界的王被赶出去”。他也说:“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十二章11节),俱可能作为他看见撒但从天坠落的解释。

    这两种解释,都有人采用,而以采用第一解释的人较多。

    72.多数人认为马利亚坐在耶稣脚前听道就是爱主,到底是马利亚爱主呢?还是主耶稣爱马利亚?                                                 (路十章38一42节)

    多数人认为马利亚坐在主脚前听道乃是爱主的表现,许多人在祈祷时也引用马利亚这事作为祈祷的心愿。可是,坐在主脚前听道,同时也得了上好福份,怎能说她是爱主呢?

    爱是“牺牲”,不是“享受”,爱是“给”,不是“取”。

    马利亚坐在主脚前“听”道,也“领受”了上好福份,只能说是主那稣爱他。那么,怎样才能表示她真的爱主呢?那是当她在主那稣被卖前数日,她拿出极贵的香膏来,打破玉瓶,把香膏膏主之时,才能说她是爱主了。因为她不再“受”,乃是“给”,不是享受,乃是牺

牲,不是“获得上好福份”,乃是“奉献极贵香膏”。

    我们如果爱主,也应如此。我们如果析祷,也应求主使我们能像马利亚那样牺牲宝贵香膏,让主享受,使主满足。

    73.别西卜是谁?在魔鬼国度里,是否也有许多不同的领袖?

                                                            (路十一章15节)

    别西卜(BAALZEBUB)希拉文Bee*e如叭或Bes人us卜p是在旧约时代以色列人所崇拜的“苍蝇之主”(王下一章1一6节)。可能是古迦南语BAALZEBUL(字尾是L,不是B)的变体,该字原意’为“高地之主”,指献祭时在高地,高地之主指他们所崇拜的神而言。但希伯来文把这字字尾由L改为B之后,意义就变成苍蝇之主。

    到了用希腊文来拼音之时,便变成BEELZEBOUL或BEELzEBOUB,意义亦变为“粪堆之主”,意义变得更坏。

    犹太人将此名转义为“鬼王”,实为一污浊的绰号。

    74.路加福音十三章1一1l节提及“+八个人”与“十八年”,这两个数字“+八”,有何暗示及教训?                                         (路十三章4 、11节)

    西罗亚楼倒塌后,压死十八个人。那个女人患病十八年腰不能伸直。这两次提到“十八”,相信是有暗示与教训的。

    犹太人六岁便入拉比小学,学习圣经,十二岁便是“律法之子”,开始学习守律法和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之后,要隐藏十八年,到三十岁才成为正式的职业人士,可以在社会上出头露角。

    那些任祭司、先知和律法师的人,最少要到三十岁才能受职,主那稣出来传道的时候,约有三十岁(路三章23节),是有根据的。这些准备在社舍上服务的人,要先在十八年之内接受种种训练,如律法师之对于律法、祭司之对于圣礼、先知之对于圣经与启示等,他们要受十八年的训练,使在各方面都有非常深刻的认识,能应付未来一切的要求,才出来社会服务。

    但是,有许多人在十八年悠长的岁月中,被魔鬼所控制,像那被鬼附的女人一样,“腰弯得一点直不起来”。“不得正直”,走弯曲的道路,在十八年童年与青年的教育与训练中,完全是弯曲、错误、倾向罪恶、背天行道的生活。

    又有一些人在十八年的训练中“被压死”了,像那些人在西罗亚楼倒塌之时被压死一样,许多青年人在十八年时日中不但被魔鬼所控制,而且被魔鬼所毁灭。

    今日做家长、校长、领袖的人,应该在训练青年的重大任务上加以特别注意。

    75.那妇人所失去的一块钱是什么钱?何以她要这样费心去找寻,而且找到后要与朋友邻舍一同欢喜快乐?                                           (路十五章8一9节)

    这妇人所有的“十块钱”,不是普通的钱,乃是“饰钱”,是在结婚之夜,新郎送给新娘的。这十块钱是排成一行的缝在一条布带上,捆在新娘的头上,别人在她的前额处看见这十块钱,便知道她是一位已婚妇人,不是童女。

    日子久了,分别缝在带上的“饰钱”可能缝线断了,便跌在地上。如果不去把它找回,不能把一行的十块钱带在前额上,便觉失礼,所以这个妇人必须设法将它找回。同时她的亲朋如果知道她已经失掉的一块“饰钱”找到了,也一定为她欢喜,而且妇女们的欢喜更大。

    这一块钱,原文是一个“都拉黑马”(DRACHMA),约值美金一角六分。

    现在以色列的拿撒勒妇女仍然佩带这种“饰钱”,称之为SEMEDI(闪美钱)。

    多数人解释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三个故事,比方“圣子”对迷路的羊的寻找,“圣灵”藉着教会(妇女为预表)对迷失的“人性”(钱上有一人像)的重生,“圣父”对浪子的爱。

    76.不义的钱财与永存的帐幕有何关系?                       (路十六章9节)

    主那稣所说:“要藉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这几句话,是相当费解的。

    要解释这几句话,先要明白“原则”,就是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国家及民族都有不同的“隐语”、“谚语”、“双关语”和“习惯语”。这些不同的,“词语”,当地人一听就明白,甚至会笑起来,因为是人人皆知的。

    主那稣所讲的这几句话可能是适用于这个原则,当他一说出来,大家都明白,不必要求解释。

    不过,我们今日却要求解释,理由是我们不明白当时的习惯语。这几句话的各种解释如下:

    一、有人认为主那稣教训我们要利用不义的钱财结交“天上的朋友”,即为天上的事,天上的主多作工,然后,等到钱财无用的时候,天上的主会将我们接到“永存的帐幕”里圭,指到天家去而言。

    二、第二个解释是要利用不义的钱财“帮助世上的”朋友,多做善事,等到将来钱财无用之时,即离世之时,“天使”会将我们接到永存的帐幕里去。主那稣后来在讲拉撒路与财主的故事时,会提及有天使来,将拉撒路带到亚伯拉罕的怀中(22节)。

    三、第三个解释是要利用不义的钱财帮助朋友,多做善事,等到将来自己困难的时候,也就是可能那些受过帮助的朋友们变成有钱有势的时候,他们便会因为报恩而把我们接到他们的地方去供养我们。主那稣所说“永存的帐幕”并非指天家而言,乃是指朋友的“美好住所与供养”而言。

    这三种解释,各有道理,但如果要获得真正的答案,要到天上人间主那稣。

    77.阴间在何处?阴间分几部分?                    (路十六章22一26节)

    首先要明白中文“阴间”一词是与“阳间”相对的。中国古来以生之事为阳,死之事为阴,生人所在之处为“阳间”,死后之所在为“阴间”。圣经原文所用的字是HAD亘S/幻(原意亦为“看不见的世界”,与中文“阴间”意义相近。

    既然“阴间”是肉眼所看不见的世界,显然的包括“得救者的阴间”与“不得救者的阴间”而言,而不是只指着不得救者受苦的地方。

    主那稣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描述阴间的情形,全部圣经只此一处记载得如此详尽,其中告诉我们那不得救的财主所在的阴间是非常痛苦之处,而拉撒路与亚伯拉罕所在的阴间,乃是得救者得安慰之处(25节)。

    不少人对这一段经文所记载的读得太快,以致有错误的观念。以为亚伯拉罕是在“上面”,那受苦的财主是在“下面”。可是亚伯拉罕说得很清楚,他说:“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26节)。从“深渊”一词便知不是亚伯

拉罕在“上面”而财主在“下面”,乃是两个不同的阴间都是在一个“平面”,不过两者距离“很远”(23节)。

    对于肉眼所看不见的世界,我们从圣经中所获得的资料是有限的,即使上主要我们多知道一些,也无可能,因为人的言语不够用,有许多事情,恐怕不能用人有限的言语和知识所能表达。所以我们只能根据圣经所记载的去研究,而不作强调的解释。

    阴间是一定存在的,但我们如果说恶人的阴间是在地球里,善人的阴间是在某一星球,则无圣经明文的根据,而且不能称之为“看不见的世界”。

    78.耶酥往耶路撒冷(是在南方),何以先经过撒玛利亚(在中部),再经加利利(在北方)?到底他的旅程如何走法?

                                                               (路十七章11节)

    我们需要看圣经地图5,即犹太地图。请注意在撒玛利亚之东,沿着约但河西有一条公路可向北行,到了公路尽头,便进入加利利境的西多波利(可能也是希腊移民区之一)。然后再东转入利比亚区的彼拉,再南下到耶利哥之东,进入犹太地方,经耶利哥上耶路撒冷。

    因此,路加福音十八与十九章便提及那稣在耶利哥传道的事,这是这节圣经的地理解释法。

     79.耶稣进耶路撒冷是骑母驴呢?还是骑驴驹呢?还是更番的两只驴都骑过呢?        

                                              (路十九章33一35节;太十九章7节)

    路加只提到一只驴,我们相信主那稣是骑在那一只“后来没有人骑过的”小毛驴之上。可是马太福音的口气乃是,他们“牵了驴和驴驹来……那稣就骑上”,似乎他一个人骑两只驴。马太也引用撒迦利亚书九章9节的话说:“你的王……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就是”二字,不论在希伯来文或是希腊文都可能译成“也”字。那就是说:主那稣骑着驴,“也”骑着驴驹子。因此,有解经家认为,主那稣是更番的骑两只驴,使母驴与驴驹都有机会分享主的荣耀,同时也有机会互相休息一下。母驴又预表老年传道人,驴驹可预表青年传道人,均应有机会被主使用。

    80.那穷寡妇投两个小钱在“库”里,与卖主的犹大后悔时所丢的钱在殿里,后来那三十块钱不放在“库”里的“库”是否相同?

                                     (路二十一章1一2节;太二十七章5一6节)

    不同!这穷寡妇把两个小钱投在“库”里的库字,原文GAZO-PHULAKION ya*仰入alctov是指着圣殿中“妇女院”里面的一个“库”而言,应译为“院库”。男人到“院子”里去见祭司办理献祭手续时,妇女们只能在妇女院与孩子们在该处等候,并在该处敬拜主。该处也是人头涌涌之处,院中的“院库”是很巨大的一个木箱,箱上有十二个倒过来的喇叭口,各人依照自己所属的支派将钱投入不同的喇叭口中。主那稣曾教训门徒说:在施舍时“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一语,便是指投钱入这“院库”奉献箱而言。这也是人们“自由奉献”之处,所以许多人也秘密将款项投在此箱中。

    至于祭司们所说,不可将犹大卖主的三十块钱放在“库”里的“库”,原文“各耳板”KORBAN fCop即u同字。马可福音十一章11节说那不孝之子推辞不供养父母时所说的“各耳板”,便是这个“殿库”。以色列人如果向上主许过愿,便在还愿时将自由奉献的款项投入祭司所看见的“殿库”奉献箱中。这殿库也是放丁税之处(太十七章24节)。这库是放在“内殿”里的,所以应该称为“殿库”(参看时代真理第一集“洁净我们的圣殿”一文中有关内殿与全殿的分别)。

    81.天主教会的神甫在主领他们的圣餐时(他们称为弥撒),只准他们的会友领“饼”,不许他们领“杯”,杯中的葡萄酒只由神甫享受,是否合圣经?       (路二十二章17节)

    不合圣经。因为主那稣在设立圣餐时,曾吩咐众门徒拿着杯,“大家分着喝”,是“分着喝”,并非一个人或少数人独享。马太福音十四章23节说:他们都喝了。

82.有人主张在圣餐时只用“一个大杯”,大家轮流喝一口,这种方法是否合圣经?               

                                                        (路二十二章17节)

    主那稣曾吩咐门徒要“分着喝”,从分着喝三字看来,表示分成许多份,正如今日多数教会所用的方法,把葡萄汁分放在许多小杯中一样。

    那些仍然主张采用“一杯”制的人,无法解释“大家分着喝”一语。犹太人在过逾越节时喝酒,也是大家分着喝的,主那稣设立圣餐时也沿用遗传的方法大家分着喝,并无迹象表示大家同喝一个大杯。现在的犹太人也是分开每人一杯喝酒过逾越节的。

     83.“卖刀买衣”及“两把刀”如何解释?

                                                       (路二十二章36一38节)

    主那稣所说是用“教训式”的口气,门徒却认为是照字面解释的是,‘卖衣买刀”。买刀而要卖衣,当然是穷人,但这买刀是指“自卫”而言,并非要有钱人多买一张刀来伤害别人。

    有人解释谓“刀”指圣灵宝剑,即圣经的话语,“卖衣”则指放弃自己来获得主的道而言。

    至于“两把刀”一语,是彼得以为照字面解释时的现实回答,主那稣认为门徒尚未了解他教训的真意思,也不想再解释下去,所以说“够”了。

    但有人解释这两把刀是暗指“洗礼”与“圣餐”,都带着属灵的力量。又有人说是暗指彼得与保罗,一个是以色列人的大使徒,另一个是外邦人的使徒,都是有能力的传道人。又有人解释是指着旧新两约圣经而言,都是“比两刃的剑更快的”。又有人说指今生的福气与来生的永生而言。

    那稣说“够了”,这些解释作为参考则可,作为正意的分解则“够了”!

    84.那稣受审之夜,是在何季节?何以被得要与众人一同烤火?

                                                       (路二十二章55一56节)

    那稣受审是在犹太人逾越节的节期中,根据犹太人的年历,逾越节是在现在的阳历三四月中,亦即中国人清明节前后。在中国北方,已是黄霉时节,天气潮湿,有时亦颇觉清凉。但在犹太地方,三四月乃是雨季开始,白天温暖,晚上寒冷,有时下雨更增加寒意。作者1962年的受苦节前夕曾在耶路撒冷城外近以马许斯处住宿,正下寒雨,晚上在旅馆中盖了几张毛毡,还觉相当寒冷。第二天受苦节也相当寒凉。因此我明白了一件前所未知之事,那就是主那稣在十宇架上被钉时,不单是“痛”,同时也“冻‘(冷)。

    约翰福音十八章18节说:“因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天冷”二字,并非指中国的冬天,乃是指逾越节的雨季而言。假如我们以为“天冷”作“冬天”解,而以为主那稣被钉之时为十月至一月的冬天,那就大错了。正如澳洲的五月至九月为寒冷季节,与北半球相反,澳洲的十二月纪念救主降生时,人们正开始到沙滩去游泳,那所谓“圣诞老人”并非穿大红袍的冬衣,乃是穿游泳衣背大包袱的呢!

85.彼得不认主与犹大卖主都是犯了大罪,但他们犯罪情形及结果有何不同?               

                                                    (路二十二章48、62节)

    犹大犯罪是故意的,是有计划的,其动机是为贪财。

    彼得犯罪是无意的,是无计划的,其原因是心灵软弱。

    犹大是代表许多未得救的“假信徒”,终有一天暴露出他们虚伪的面目与可怕的结局。因此犹大…悔而不改”,结果灭亡。

    彼得是代表许多得救的“真信徒”,虽因软弱而犯罪,但终必“悔改”而蒙恩。请参看下图真假信徒的路线。

    真正得救的人,他们已得了永生,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主手中把他们夺去,谁也不能从天父手中把他们夺去(约十章28一29节)。他们有许多的保障,谁说真正得救以后的人会再灭亡?那些犹大式的信徒根本尚未得救也。

86.古时的犯人被钉十字架,是否一定把手脚钉穿?与耶稣同钉的两个犯人,如何受刑?              

                                                         (路二十三章33节)

    “钉十字架”刑罚的原来说法是“挂在木头上”。以斯帖的时代,哈曼被挂在自己特制的五丈高木架上(斯七章9一10节),后来哈曼的十个儿子也被挂在架上(斯九章13一14节)。

    摩西的律法也提及犯罪的人被挂在木头上,而且说木架上的尸首不可留在上面过夜(申二十一章22一23节)。约书亚也曾将艾城的王挂在树上(书八章29节)。

    古时并没有把犯人钉穿手脚挂在木架上的。至于钉穿手脚,那是罗马时代变本加厉的刑法之一。主那稣是被钉穿手的(约二十章25、27节),至于是否脚也被钉穿,只有路加福音有暗示,因为那稣吩咐门徒看他的手、他的脚,表示他的脚也是被钉穿的(路二十四章39节)。那两位与那稣一同受刑的犯人,四福音也未说明他们是否被钉穿手脚。当时被挂在十字架上的犯人,有时只用带着毒质的粗绳子把犯人捆在十字架上,使犯人慢慢死去。

    被钉十架的人多是赤身露体的,十字架中间有一凸出木头可以承住犯人的身体重量,免得因双手被钉悬挂后,整个身体下坠。犯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而头昏脑胀心悸怔忡口干舌燥痛苦难堪,以后长久在昏迷中,然后失去知觉死去。

    主那稣在十架上被钉的痛苦是笔墨难以形容的,我们应该不断感恩,他为我们死,我们应该为他活,而且要活得有价值。

    87.十字架一词原文何意,古时这种刑具有多少款式?

    “十字架”三字乃是根据天主教沿用拉丁文译成。拉丁文为cRUX,原指两根木头搭成的一体刑具。大概有三种:

    一、T字形的称为cRUX COMMISSA,又称为安东尼形十宇架(ST。ANTHONY’SCROSS)。

    二、x字形的称为cRUX DECUSSATA,又称为安得烈形十字架(ST。ANDREw’S CROSS)。

    三、十字形的称为cRUX IMMISSA,又称为拉丁形十字架(LATIN CROSS)。主那稣所钉的刑具为十字形的,原因是在他的刑具上可以悬挂一个犯人的名号,所以传说他的刑具一定是十字形的(路二十三章38节)。

    但在希腊文,十字架一词为STAUROS ataup《,并无“十字”意味。原意为“一根木头”。“钉十字架”原意则为“在木头上受刑”8TAUROOdtaupeco。

    这种刑具最初在波斯,后来腓尼基人也效尤,最后罗马人作更残忍的使用。受此种刑罚的人多为奴隶、殖民地的居民及大盗。主那稣与彼得被看为殖民地的居民,与奴隶地位相同,所以受此酷刑。至于保罗,因有罗马国籍,所以不被钉在十架上,乃是被斩首。

    88.“乐国”一词何意?古时及今时的乐园是否同在一处?

                                                            (路二十三章34节)

    根据过去数十年来外国解经家的传统解释是这样:

    在主那稣完成救恩大功以前,义人的灵魂所在的乐园,乃是与不义的人所在的受苦地方遥遥相对的,这是根据路加福音十六章19一3l节财主与拉撒路的记载中所表示的。等到主那稣完成救恩大功之后,他便下到阴间(使徒信经“下阴间”一语是根据彼得前书三章19节编成的),带着所有的灵魂到天上去(等于说义人的乐园有一次大徙置)。所以现在义人所在的乐园已经换了地方,与以前的乐园地点不同。

    这种说法在许多传道人的解经中占了相当的势力,可是这种传统的说法并无圣经充分的经文作根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重要解经原则,那就是“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灵魂世界”(中国人称之为阴间)是属于“隐秘之事”。隐秘之事,是属于耶和华,惟有明显的事,是属于我们(申二十九章29节)。一切隐秘的事,耶和华神并不需要我们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只限于圣经所透露的若子部分。比方说:到底有多少天使呢?我们不需要知道。

    除了那稣以外,没有一个曾活在世上的人能完全了解人死后的情况,主那稣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透露的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圣经并没有任何一处提及“乐园搬家”的事。解经家曾引用以弗所书四章8节原文,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带走了许多被掳的”(指被魔鬼掳去的,指死亡权力所拘禁的义人灵魂)。他们根据这节经文来指出,乐园有一次大迁徙。可惜这一节圣经所指的也属“隐秘之事”(本书在以弗所书难题中将有详解)。神学家对该一节圣经有过许多辩论和解说。所以根据这节圣经来强调说乐园“从下面搬到天上”,是不足为信的。

    我们的看法是这样:

    阴间之事,肉眼未见,很难全部明白。一个住在香港的人没有到过泰国,虽然看过有关泰国的书,也不如那些亲身到过泰国的人能明白得那么多。泰国的夏天在三、四月,不在七、八月,单这一点已经不同,已经使住在香港的人无法明白。

    乐园所在地,是住在地上的人所不能了解的,我们不能用地上人的地域观念来指出乐园在天上那一部分。我们只能说有乐园,是义人灵魂所在地。乐园,保罗的灵曾被提到该处,又称之为三层天,所以有些解经家认为主那稣升天时曾将乐园搬到三层天上去。其实,乐园、三层天、天堂(原文无天堂之名,只有天字)、天上的耶路撒冷,都应该是同一地方,而且未经变动,因为照天文学者看来,一离开地球,进入太空,便都是“天上”,天上并无上下之分,灵魂的去处更不是我们所能了解的,怎能说“从下面搬到天上”去呢?

    财主与拉撒路的事是告诉我们信者与不信者的结局,对地域的解释,只说两者不能彼此来往。其实两者距离甚远,因为那财主是远远看见亚伯拉罕的。既然相距很远,又各不相干,何必一定要造出一个“乐园大迁徙”的教义呢?

89.安息日会人士相信,人死以后,灵魂与肉体一同埋葬在坟墓中,灵魂并无知觉,所以灵魂不是马上到天堂或地狱去,要等到主那稣再来时便复活,此说有何错误?

                                                         (路二十三章43节)

    根据那稣在此对十字架上悔改的强盗所说的话,他死了以后,马上要到乐园里去。那稣所说的“今日”,只能作“今日”解,并非若干年之后。他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证明人死后无知觉之说不合主那稣的话。

    可是安息日会人士却把这节圣经这样译:

    “今日我实在告诉你,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但这样译法,与说话的口气不合,而原文该节亦无此种表示。

    此外,主那稣在路加福音十六章19一31节所说财主与拉撒路的叙述中,证明人死后的灵魂已到两个不同的地方去,安息日会人士却认为主那稣所说的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教训。但是,如果主那稣所讲的也不足信的话,就不必信那稣了。辩论何用?

    还有,希伯来书十二章22一24节是安息日会人士无法解释的。那里所说很清楚的是指着天上,其中有一句是,天上有“义人的灵魂”。为何他们说人死后不到天堂或地狱,乃是无知觉与肉体一同埋在坟墓呢?

90.以马忤斯的两个信徒,何以起初不认识复活的那稣,后来忽然认识他?                

                                           (路二十四章13一16、30、31节)

    一、可能因为没有想到,或说不相信死人会复活,所以不去理会同行的客人是谁了,即使面对面看着那稣,也不会相信是那稣。

    二、可能因为伤心、忧愁过度(17节说他们满面愁容),以致精神恍惚(16节说他们眼睛迷糊),时近黄昏,所以无法辨认同行的客人为谁。马可福音十六章12节原文说“那稣变了另外一个形像向他们显现”,可能他们无法辨认。

    可是等到他们三人进去坐席要吃饭之时,按照当时犹太人的规矩,是客人“掰饼”分给家中各人的,不像中国人要主人服事客人(30节说那稣掰饼)。等到主那稣掰开饼要分给他们二人之时,他们可能因为发现这位客人手掌中有一个洞(钉十字架之故),而且左右手都一样,他们又马上想起在路上他为他们讲解圣经的情形,于是相信他就是复活的主那稣。可是,说时迟,那时快,主那稣也晓得他们认出他来了,“忽然那稣不见了”(31节)

    忧愁、痛苦、灰心与不信,会使人失了“有主同在”的快乐与经

91.主耶稣复活之后,他生活与行动的方式,与常人有何不同,需要饮食与睡眠否?             

                                                (路二十四章30、39一43节)

    复活的身体是一个奇妙到难以解释的“体”,除非我们将来从死中复活后,亲身体验到那种情形,否则无法了解。保罗要描写这复活之体时,也找不到一个合宜的名词,只能详尽加以解释,然后称之为“灵性的身体”(5PIRITUAL BoDY),因此可简称之为“灵体”(林前十五章35一44节)。

    这个灵体带着“灵”与“体”两种不同功用。可以吃,也可以不吃,吃了不会与常人一样有消化等麻烦,不吃亦无饥饿的感觉。主那稣复活后曾吃过一片烧鱼。他在加利利海边再度显现时,也曾为门徒预备早饭(约二十一章12节那早饭是那稣用神迹预备的,不是门徒预备的)。相信那稣也进早餐,因为15节说“他们吃完了早饭”,主那稣也在内。

    复活后的灵体,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主那稣的行动比今日的飞机还快,称之为“飞”仍有语病,只能称之为“显现”或“出现”。忽然在此显现,忽然在彼出现。而且,也不受空间与物质的限制,门徒关上门,主那稣忽然来站在当中,两次都是这样(约二十章16、26节)。

    在这里有一个难题是难题中之最难者乃是:主那稣复活后的四十日中,不向人显现之时,他的灵体隐藏在什么地方?虽然曾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但真正的解释必须到天上去问主那稣,才能获得最正确的回答了。

    92.主耶稣是在橄榄山升天呢?还是在加利利某山上?

                                   (路二十四章50一51节;太二十八章16一20节)

    路加说得很清楚,主那稣领众门徒到伯大尼的对面,即指橄榄山而言,他在该处被带到天上。使徒行传一章12节题及“橄榄山”,一般解经家都相信这山与上文所记主那稣升天有关,所以相信主那稣是在橄榄山升天。但圣经没有一次明文题及。因此,有人看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6节所说,众门徒到了加利利,那稣与他们约定的山上,便怀疑主那稣是否在加利利某山升天的(有一年老牧师曾向我两次发此疑问)。看圣经地图5,便知加利利有一“他泊山”(TABOR)。耶利米先知称此山是“在众山之中”(耶四十六章18节),相信此山形势必壮观,主那稣不能在此山上升天吗?又有人看诗篇八十九篇12节所说的“他泊和黑门都因你的名欢呼”,可能是预言主那稣能在黑门山上显像和他泊山上升天而言。

    解经家坚持主那稣是在橄榄山上升天,另外是根据撒迦利亚先知的预言(一四章4节),说基督再来要降临在橄榄山,这与主那稣升天时,那两位天使所说的预言相配合,天使说:“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章11节)。这是指着那稣上去与回来在同一的地方(另有解经家则谓此言指他上去回来的方法,并非指地点而言)。

    解经家又根据地理方面的指示,认为橄榄山比海平面高出2,723尺,他泊山只高1,843尺,因为主那稣应该在较高的山上升天。

    我们认为主那稣与众门徒先到加利利山上聚集,主那稣在马太福音二十六章32节说要比门徒先往加利利。在主那稣复活之后,在空坟墓中的天使也重复主的话说:“他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可十六章7节)。然后,主那稣四十天显现之后,再到橄榄山,在该处升天。升天之后,众门徒从橄榄山回到耶路撒冷(徒一章12节),在一座楼上祈祷。

    如果从加利利的他泊山走到耶路撒冷,最少要步行三天,那就与时间的程序不合了。

约翰福音

    93.何以约翰福音的记载与前三福音不同?

    解经家把前三福音称之为“符类福音”(SYNOPTIC),亦有译为“共观福音”者,因为他们认为前三福音的内容与编排大致相同。甚至有人相信马太、马可与路加三人都是根据某一本“福音书”来抄袭编成的。但这是一种危险的信仰,因为最少马太本人是使徒,他有三年多跟从主那稣的机会,他自己亲身与主同在,把那稣的生活都记下来,为什么要抄别人的书呢?

    自由派人士则相信马可著福音书较早,约在纪元后50年,马太与路加约在纪元后58年,马太与路加则以马可福音为蓝本来写作,可是,马太为什么要抄马可的呢?这与上文的说法一样不通。

    基要派人士相信马太著书分两次,首次用亚兰文,约在纪元后38年至41年之间,以后约在纪元后60年,马太在出国布道之前,又将他所写的福音书用希腊文去重写。

    马可福音是著于耶路撒冷被毁以前,保罗与彼得为主殉道之后,时为纪元后63年至70年。

    路加则与保罗同工时著写福音书,约在纪元后60年。

    路加著书是从与那稣认识的人口中获得许多资料,马可则可能直接自彼得口中获得写作资料无疑。

    马太、马可、路加三人似乎在记载那稣的历史上大致相同,但其实前三福音在观点、着重点、立场和写作技术并目的上,是各有千秋的。

至于约翰福音因为著书较迟,约在纪元后90年,当时前三福音早已流行在信基督的人士中,约翰不愿再重复那些人人皆知的史实,所以要独出心裁,记载几件重要的神迹,和录出几篇冗长的讲论,而且发挥比前三福音有较“深思”的神学资料,所以写法与前三福音不同。

94.“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一语,是否表示主耶稣在世贫穷,所以要住在人们家中?该语原文何意?                                     (约一章14节)

“住”字原文是“支搭账棚”,并非一般的“住”,乃是采用当时犹太人出远门的习语,在旷野支搭救帐棚来住宿,同时也尽招过路远人的义务。

所以这句话应该这样译:“道成肉身,在我们中间支搭帐棚”。不是因为耶稣 贫穷,无处栖身,所以要住在我们家中,乃是我们这些浪子无家可归,所以他在我们中间支搭帐棚来收留我们,使我们在他的帐棚中蒙恩。这帐棚就是教会。

     95.施洗约翰是在伯大尼旷野施洗,还是在哀嫩?

                     (约一章28节,三章23节;可一章4节;太三章13节)

    施洗约翰的施洗有几次,各在什么地方,是这条难题所要研究的。

    一、约翰福音一章28节说,约翰施洗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圣经的小字告诉我们,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们要明白这时的伯大尼并非橄榄山下的伯大尼“村”。这个伯大尼乃是一个“地区”名称。请看圣经地图5,在右边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区名,而在最西南处则有一个伯大巴喇城,该处是加利利、撒玛利亚、比利亚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区中心,相信是一个重要市镇,往来商旅必多。约翰在此施洗。实最理想。同时,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处施洗,当为极方便,而且人多来往。产耶稣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认识他而为他作见证。

    二、约翰福音三章23节说,约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当然是第二次在第二个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圣经也说“因为那里水多”。解经家认为约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为撒玛利亚人(中南方的人),然后可能另一次在犹太地的旷野为犹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经家认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既然没有来往(约四章9节),约翰不可能为撒玛利亚人施洗。但,约翰为什么要到撒玛利亚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认为因为那里泉水多,约翰利用该处为犹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与叙加相近。

    三、约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据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所载,约翰在旷野施洗。但我认为约翰在旷野施洗应比上述二处为早,所以应列为“第一次”。

    马太与马可都说: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显然约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读经的印象,只以为约翰是在“旷野”施洗,但旷野到底在什么地方,则不知所对。

    圣经地图5,犹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犹太野”三字,多数人以为约翰是在约但河及死海西岸来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认为约翰是在耶利哥之东的野地近约但河处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现在耶利哥之东有一间“约翰修道院”,以记念施洗约翰。

    这样看来,施洗约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犹太人都有机会悔改受洗。主那稣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约翰福音一章所详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96.约翰与那稣应该是亲戚,何以约翰说他先前不认识耶稣?

                                                         (约一章33节)

    所谓“先前不认识他”一语,有两种解释:

    一、主那稣和施洗约翰虽然是亲戚,但因那稣长大在拿撒勒,施洗约翰长大在耶路撒冷之南的旷野(路一章80节),两人很少有机会见面。传说施洗约翰以后加入“以散尼党”(ESSENES与当时法利赛党、撒都该党同为犹太人三大党派)为党员。这一党派的人士注重仪式上的圣洁和厌世,不看重物质,与世无争。所以约翰过着吃蝗虫野蜜的生活。主那稣则在拿撒勒准备传道,生活在民间,他们两人思想、立场与见解显然不同。所以施洗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他”。

    二、这里所谓“我先前不认识他”,指施洗约翰先前并不认识那稣是“弥赛亚”而言。在肉身方面,他们彼此应该是认识的,最少从父母及长者口中也会获悉有一位表弟(或堂弟)称为那稣,但后来约翰蒙神清楚指示,才认识那稣是“神的羔羊”,是“神的儿子”(29、

34节)。

    97.“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一语何所指?

                                                        (约一章51节)

    当主那稣宣布这句话之时,人们心目中很容易想起古时雅各梦见天梯的故事。雅各离家出走时,在走向哈兰的途中,梦见天梯,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来(创二十八章10一13节)。然后,站在天梯上的耶和华神向他宣布要赐给他的福气。

    主那稣以天梯预表自己,为神人交通所凭借。神的福气从天而降和人的祈祷从地而升,均须通过主那稣。约翰在年老时所写的书信曾称那稣为“中保”(约壹二章1节),可能是根据主那稣在此所宣布的事实而来。

    请注意“上去下来”一语,先“上去”,后“下来”,人们必须先借着那稣“向神”祷告,神的福气才能“下降”。

    约翰记载那稣自称为“人子”,这是首次。四福音题及“人子”有八十次,约翰约占四分之一。

98.约翰福音两次记载耶稣称他母亲马利亚为“妇人”,是否不敬?                 

                                                 (约二章4节,十九章26节)

    这里中文所译的“母亲”原文是“妇人”。主那稣在钉十字架的时候,对他母亲也用同样的称呼(约十九章26节)。此外,主那稣对那犯罪的女人(约八章10节)、复活后对抹大拉的马利亚(约二十章5节)和对那迦南妇人(太十五章28节)等均曾用同一称呼,证

明并无不敬的意味。

    “妇人”原文为ouNA1(丸0。,此乃呼格),指已婚妇人而言,启示录十九章7节及二十一章9节所题及的“新妇”(预表教会)即此字的主格,可见这并非是一个无礼的名词或称呼。不过,因为中文或英文均无与此字十分适当的译字。在中国北方,称一般妇人为“大娘”,在南方称为“阿婶,阿姆”与希腊文所称“妇人”其用法及意义则近似。

    再者,约翰福音与前三福音有不同的使命,本书是要描写主那稣为神或神子,所以处处表现他为神的身份与权威,因此称马利亚为“妇人”,以表示他在行神迹时是以“神的儿子”身份而行。所以,下文有“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一语,他行神迹不能以马利亚的儿子身份而行也。

    不过“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一语,乃是亚兰俗语,意即“让我想办法吧”或“各人理各人吧”。参看书二十二章24节;土十一章12 节;王上十七章18节;王下三章13节,并不一定带责备的意味。

    99.耶稣何以有权赶出在圣殿中卖牛羊鸽子的人?

                                                   (约二章15节)

    要明白耶稣何以有权这样做,先要知道这些商人究竟在什么地方做买卖。这里说那稣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所谓“殿里”的“殿”字,这一段经文中有两个不同的字。一个是这里的“殿”,原文是HIERON(”epeu),指圣殿中主要部分而言,应译为“内殿”。

该内殿包括“至圣所、“圣所”和“院子”,只有祭司才能在“内殿”范围内工作及活动。主那稣是在这“内殿”中看见他们做买卖。

    另一“殿”字是NAOS(uooQ。19节说“你们拆毁这殿”的“殿”字,原文指“全殿”而言,包括“内殿”和内殿外的“祭司院”、“妇女院”、“以色列院”(男人院)而言。

    这些商人做买卖应该在“外邦院”,那是合法的。他们献祭所需要的牛羊鸽子和由俗市找换圣币的人,均可在此外邦院中活动。

    可是,主那稣所看见的乃是他们在“内殿”做买卖,这是圣殿律法所不许可的。可能是祭司们与做买卖的人勾结,分占一点利益,才能由外邦院迁到(或将做买卖的范围伸展到)内殿的院子里经营,以求方便。其实任何人均可指责他们不应该,但只有主那稣肯这样做。他的权柄是根据当时圣殿的律法。同时,这些做买卖的人可能有抬高物价与欺骗童叟的行为,他们良心不安,一经主那稣赶逐,很自然地作鸟兽散。

    100.耶稣说:“没有人升过天”,到底古时是否有人升过天?

                                                               (约三章13节)

    古时的以诺与以利亚都被神取去,不在世间,以利亚则很清楚地乘旋风升天。但以利亚乃是“升了天”,不再回来,并非“升过天”,又从天上回来。以利亚并没有从天上回到世上来把天上的事情告诉人。主那稣虽然住在人间,但他的心灵同时亦在天上。又,根据神学的解释,在旧约时代神子多次“藉形自显”,他曾自显为亚伯拉罕所看见的天使,为雅各与之摔跤的天使,为摩西所听见在火焚荆棘中的发言者,为约书亚所看见的大元帅等。他到地上来完成任务后,又回到天上去。所以只有他是“升过天”的唯一的一位。

    101.主耶稣离开犹太到加利利去,为何“必须经过撒玛利亚”?

                                                                (约四章4节)

    这里所说的“必须”,不是“地理”上的,乃是“心理”上的。因为那稣有一救人的重要任务要在撒玛利亚完成,所以他必须去一次。

    由犹太北上到加利利,或由加利利南下到犹太,自古以来,有三条路可走:

    一、西路。由加利刮之西,沿迦密山根南行。在主那稣时代,他们要经过该撒利亚,约帕或安提帕底到吕大,然后上耶路撒冷。这条称为“西路”,多为罗马军队及行政人员和与罗马政府有关的犹太人物才走这条西路。那些由大马色到埃及去经商的骆驼队,也走这条海边大道。一般犹太人不喜欢走这条西路,因为要避免看见罗马军队。

    二、中路。由加利利任何地点均可南行抵撒玛利亚,然后经叙加、伯特利,上耶路撒冷。犹太人不喜欢走这一条“中路”,因为他们和撒玛利亚人素不往来(约四章9节),而且在撒玛利亚地区可能无处住宿或购买不到食物,有时还可能遭受凌辱。但主那稣这次由这条“中路”北上,为要拯救撒玛利亚人。

    三、东路。由加利利东行,过约但河,进入比利亚境内,沿约但河谷南行,再从耶利哥之东过约但河,然后由那条著名的“耶利哥大道”上耶路撒冷。该大道时有强盗出没,但犹太人每年三次上耶路撒冷过节时,总是成群结队走在这条“东路”上,平安抵达耶路冷。

    传道人应无人为的界限,亦无道路的选择,随上主安排,走遍各城各乡。

    102.何以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                      (约四章9节)

    这件事是有历史背景的。以色列国本来有十二支派,自从所罗门之子罗波安王登位后,十二支派便分为南北二国,北国称为“以色列”,南国称为“犹大”。北国国民在纪元前721年被掳于亚述,亚述王将巴比伦等地百姓迁居于北国以色列,代替以色列人。年代日久,北国以色列地区变成一个混杂的地方,那些迁来以色列久居的巴比伦人们变成混血儿。他们以撒玛利亚为首都,他们“又惧怕耶和华,又事奉自己的神”(王下十七章33节)。在主那稣时代,他们便被称为“撒玛利亚人”,他们只有摩西五经为经典,有许多生活方法与犹太人相同,但又有许多异教的奇怪习惯。所以犹太人视他们为“不洁的族类”,不与他们来往。撒玛利亚人也不愿与犹太人来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古撒玛利亚地区被联合国划分与约但王国,居民多为阿拉伯人,古“撒玛利亚人”早已同化于阿拉伯民族中(1967年六日之战中,以色列军队收复古撒玛利亚地区)。

有关北国以色列灭亡及被掳的事,可详阅列王纪下十七章。

103.毕士大池如果是四方的,只可能有四个走廊,何以圣经记载有五个走廊?                 

                                                             (约五章2节)

    毕士大(BETHEsDA)意即“怜悯之家”,或可译为“善堂”,意即该处为可怜那些有病的人而设立的慈善场所。该水池在耶路撒冷东北,在圣殿之北。所谓“五个走廊”,有人以为是盖在水池之外的五条长廊,上有上盖,以便有病的人在该处躺卧,等候医治。但查该池遗迹现仍存在(笔者于1962年曾在耶路撒冷古城参观该水池)。该水地为“日字形”建筑物,池分南北两部分,称为北池与南池,两池中有一道桥。因此池的四边与中间的一道桥,共有五条走廊,供求医的人们等候医治(见下图)。

    现在池水已干,但北池之北的地底下仍有水流出。我曾从池中石级走下干池中参观,池相当深,约有二十公尺,南北合计约有五十公尺长,宽约五公尺。天主教人士在池右侧建有神学院一所。

    毕士大地,据专家研究,是有硫黄的间歇喷泉,每隔几分钟(或若干时候)喷射一次,并非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池水(因此,中文圣经将第四节的话用较小的字印出,表示并非原有经文,乃抄经者所加进去的解释)。硫黄泉水有医病功能,所以许多病人到此求医。

    1986年笔者到该处参观时,发现该地已被考古家发掘到面目全非了。

    104.那病了三十八年的老病人患什么病?                   (约五章5一9节)

    圣经并未宣布这患病三十八年的老病人患什么病。这老病人等了三十八年仍然未得医治,相信病情十分严重。可是等到主那稣用神迹把他的顽症医好之后,对他这样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14节)。这就证明他的病和罪有密切关系,他的病是从他的罪来的,虽然有许多病与罪并无关系。

    请注意这人患病的时候主那稣仍未降世为人。

    又,他病了三十八年,很可作以色列人因犯罪而在旷野漂流三十八年的写照(申二章14节)。一切犯罪的人,都时常过着漂流的痛苦生活,等到认罪悔改后,内心才有真正的平安。

    105.耶稣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到底天父在创造事工完毕后,还作什么事,而且一直作到如今呢?                               (约五章17节)

    天父虽然已完成了他的“创造之工”,但对宇宙仍负责“护理之工”与“统治之工”,使万有在他的权能护理之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他还要完成“救赎之工”,正如“创造之工”一样,是父、子、灵三位一元神分工合作的。在创造与救赎这两种事工上,圣父与圣子是同工的,因此主那稣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主那稣当时在安息日医好了那三十八年老病人,犹太人反对他在安息日医病,但那稣认为在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正如天父作事并没有“休息”,直到如今,在安息日一样地出太阳或下雨,他所护理的五谷百果在安息日也一样在生长着。

    主那稣的意思是行善不受时、地、以及任何限制。

    106.门徒在加利利海摇船摇了+里多路,便看见主耶稣行走在海面上,到底加利利海有多长多宽?加利利海另有什么名称?                                (约六章19节)

    加利利海东西最宽处为十三公里,南北长廿一公里,周围共五十二公里,最深处为四十九公尺。加利利海比地中海低二百一十二公尺(以上是根据以色列政府公告抄录)。中文所说“十里多路”原文乃是“廿五或三十个司他地安”sTADION(而a。u),每一“司他地安”约等于中国的六十丈。

    门徒看见主那稣行在海面时约在加利利海中央。

    加利利海还有其它四个名称:

    一、力利利海(GALILEE),加利利意即圆圈。这是罗马政府官方的称呼。

    二、基尼烈湖(CHINNERETH)。这是古时的名称酬(民三十四章11节;申三章17节;书十一章2节;王上十五章20节)。

    三、革尼撒勒湖(GENNEsARETH)。意即王子花园,这是当地老百姓的罗马时代称呼(太十四章3节;路五章1节)。

    四、提比哩亚海(TIBERIAS),因海之西有城提比哩亚而得名,该城因记念提比留皇帝而建(路三章1节;约六章23节,二十一章1节)。这是罗马人与欧洲人的称呼。

    今日复国的以色列,仍沿用古时的称呼,称加利利海为基尼烈湖(KINNERET),并且解释谓这名称源出于“KINNOR”,意即“竖琴”,因加利利海形状似竖琴。又谓加利利海水被风吹动时,海浪有声,声似竖琴。又说,神所创造的有七海,只有加利利海使他最满意云。

    107.犹太人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到底那稣有否进过学校念书?犹太人此语所指为何事?                                            (约七章15节)

    犹太人的习惯,小孩在六岁时,即入“拉比小学”念书。小孩子们坐在地上或长板凳上,铺沙学写字。拉比首先教一个“听”字,希伯来为“SHAMA”(地砂),然后将摩西五经逐日教导小孩,并且要小孩们在六年小学中背诵许多经文。主那稣在抵抗魔鬼试探时,很流利地引用摩西五经的话,显见他曾在拉比小学中受过良好的教育。据说:小孩子在六年级小学中,有些能背一千以上的经节。不过拉比在讲解圣经时,经常以错误的传统解释教导小孩子。主那稣在马太福音五、六、七章便是纠正许多传统错误的讲论。

    不过,小孩子到了十二岁,便称为”律法之子”,开始遵守律法,由十二岁到三十岁,每一犹太青年人必须学习一门谋生技能。有些人便在这十八年当中加入法利赛党为党员,并且在较大的拉比手下学习律法,保罗便是在大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二十二章3节)。可能因为那稣并未加入法利赛党学习律法,所以犹太人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指未在较大的拉比门下受教),“怎么明白书呢”?指怎能解释圣经而言。

    108.祭司长和法利客人对尼哥底母质问说:“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没有出过先知”。到底加利利有没有出过先知呢?                          (约七章52节)

    这些人藐视那稣,视他为加利利人,其实那稣不是出于加利利,乃是生于犹太地的伯利恒。

    至于加利利,古时曾出过数位先知:

    一、约拿很清楚地是加利利地区的先知,约拿是加利利的迦特希弗人,该地与那稣时代的拿撒勒相近,可见约拿是出自加利利的先知。

    二、那鸿也非常可能是加利利出的先知。那鸿自述为“伊勒歌斯”人。据拉丁学者耶柔米的见解,“伊勒歌斯”是在加利利。还有,“迦百农”一名原文是“迦百那鸿”(CAPERNAUM)意即“那鸿之村”,可能“迦百农”是那鸿先知的老家,或该村是由那鸿创建而得名,不论如何,那鸿是出于加利利。

    三、何西阿也可能是出于加利利,因为他是北国的先知,在他的著作中对于加利利地区的古代城市均甚熟悉,甚至北方的利巴嫩均曾描述,可见他生长于北国无疑。

    四、伟大的先知以利亚是在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该区也是在北方。犹太历史家谓提斯比在基列地区之内。一说提斯比在北方拿弗他利境,即那稣时代的加利利境内。

    五、以利沙也是加利利地区的先知,他是北国的“亚伯米何拉”人,该地在约但河西,近伯善地区(王上四章12节,十九章16节)。

    由此可见,这些气势凌人的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并不熟悉圣经。

    109.那稣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 ”一语,所指为何?到底亚伯拉罕何时看见过那稣?                                                   (约八章56节)

    这是一个神学上的研究课题。在旧约时代,圣子(即未降世前的主那稣)常常“藉形自显”(或说借形自显),任务完毕后,“形”即消失。在旧约中有很多这种记载。亚伯拉罕曾在幔利橡树上看见三个人出现,亚伯拉罕对他们款待有加,后来其中一位便是耶和华(创十八章1、17节),又说,亚伯拉罕站在耶和华面前(22节)。这是圣子在旧约历史中首次借形自显的记载。以后自显于雅各、摩西与约书亚等,均是圣子自显,亦被称为耶和华。在创世记十九章24节说:“当时耶和华将硫黄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这里有“行动的耶和华”(即圣子),与“天上耶和华”(即圣父)的分别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接待“行动的耶和华”的事,由主那稣覆述犹太人无法了解。因此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这亚伯拉罕呢”(约八章57节)?跟着,主那稣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是”!58节“就有了我”四字原文是“我是”,与出埃及记三章14节,“我是自有永有的”相同,该处原文为“我是那我是”(I AM THAT I AM),这是神的自称,因此犹太人要拿石头打他,因他自称为神(参约五章18节)。

    110.那生来的瞎子已经看不见,为何主耶稣在医治他之时,竟然用唾沫和泥抹在他的眼睛上,使他更加看不见呢?耶稣为何要用这种方法?               (约九章6一7节)

    瞎子,在中东一带是很多的,据今日专家的统计,以中东、北非为最多。可能是因为不懂卫生及阳光太强所致。

    “用唾沫可以医眼睛”,乃是中东人、甚至东方人都有这种传统的信念。他们认为人的唾沫是人身上一种宝贵的分泌物。中国古代医书对于唾沫(口水)也认为对健康有重要关系。一个经常在口中有津液的人,是身体健康的象征。因此,时常将口中津液吞回用胃中,对身体是有益处的。                 

    又有古医书云:在睡醒而尚未开口之前,可用大拇指指甲将自己口中的口水(多数是胶状物)涂在自己眼睛内,可使眼睛明亮,是保护眼球最佳方法云。

    那稣也曾用唾沫医治伯赛大的一个瞎子(可八章23一26节)。此外,他医治那耳聋舌结的人,也用唾沫抹他的舌头(可七章33一39节)。用唾沫,一般犹太人传统上相信是一种民间医治的媒介物。同时,可使受医治的人有信心去接受治疗。

    不过,主那稣还要这个生来的瞎子到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这就表示主那稣所用的方法是带着深邃的教训。医治“肉体的瞎”在主那稣看来并不困难,但主那稣还要医治他“心灵的瞎”,那是很重要的。“唾沫”代表拉比与法利赛人的错误与律法的外表解释,“泥”代表人们传统的错误、遗传的观点与偏见。所以主那稣叫他到西罗亚池去洗,先洗掉“唾沫和泥”,然后洗掉肉眼的“瞎”,使他获得两重的“复明”。

    “西罗亚”(SILOM),意即“奉差遣”,其实这名字的最早含义为“引水出去”,因为西罗亚池是希西家王下令凿成的,引水从城外到池中,凿通水道之后,即以“引水出去”为池之名,以后渐渐变成“奉差遣出去”。

    “西罗亚”池可以预表主那稣是奉天父差遣到世间来作人类的救主。

    111.拉撇路患病时,他两个妹妹打发人去求耶酥为医治他,主那稣说他“这病不至于死”,可是拉撒路以后死了,主耶稣的话如何解释?

    马太与马利亚为拉撒路的重病,心急如焚,唯恐他会死去,所以打发人去请那稣医治,主那稣所说“这病不至于死”,意指拉撒路的病不是“到死为止”。一般看来“死,,便完结了一切。

    但主那稣预知拉撒路死后还会“还魂”,再从坟墓中出来。所以说,他的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即因他的从死还魂再活而得荣耀,使许多人因他相信那稣(十二章9、11节)。请仔细研究下列的两种看法:

    人的看法:

    拉撒路病了,病重,埋葬,臭了,没有希望了。

    神的看法:

    拉撒路病了,病重,死了,埋葬,臭了,以后从死中活过来。

    拉撒路由病至死,人以为“到了死”,什么都结束了,但主那稣说拉撒路的病“不是至于死”便完,乃是死后还会“复活”,这一步是人们所看不见与不能预知的。

112.约翰在坐席时,何以会侧身挨近主耶稣的怀里?到底犹太人吃饭时,如何坐席?             

                                                        (约十三章23、25节)

    所谓“坐席”,是一般的说法,我们通常在吃饭时,乃是“坐”在椅子上的,可是犹太人吃饭的方法很特殊,并非“坐”,乃是“斜卧”(或斜靠)。所谓“斜卧”乃是吃饭的人躺在长椅上,“椅”子好像一张床一样,用左手托住左肋,右手取食。坐在对面的人则动作相反。坐席的人是一个一个的“斜卧”着。约翰可能斜卧在主那稣右边,所以很容易往左一靠,便挨近主那稣的胸怀。

    “侧身挨近”四字原文与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0节“坐席”是相同的,该字为ANEKEIMAI(aoclcetVa小‘斜卧”之意。这句话应译为“斜卧在那稣的怀里”。

    后来在25节说,约翰“就势靠着那稣的胸膛”,“就势靠着”四字原文乃是“跌入”EPIPIT O(j7tt*穴,m)之意,即约翰此时比在23节所说的更靠近主那稣。

    犹太人在出埃及时,过逾越节是站着赶紧吃东西的(出十二章11节),后来改为坐着吃。自从犹太人受波斯人统治后,才学会“斜卧”而吃。希腊人与罗马人也沿用波斯人的习惯,犹太人在罗马统治时期,斜卧着吃逾越节的食物,已很普遍了。

    犹太人斜卧在“食床”上吃饭,我们就明白路加福音七章所说,当那稣在法利赛人西门家里“斜卧”(坐席)时,那女人如何能“挨着他的脚哭”,并用香膏抹在他的脚上,因为主那稣的脚不是在地上乃是在“食床”上之故。

    113.卖主的犹大到底有没有参加主耶稣所设立的圣餐?

                                                             (约十三章30节)

    对于这问题,一般的解经家都认为卖主的犹大并没有参加主所设立的圣餐,因为那是一种非常神圣的礼节,被那稣称为魔鬼的卖主犹大(约六章70节),是不可能参加的。犹大,可能参加逾越节的饮食,与那稣并众门徒一同吃喝。

    中文《四福音合参》一书的编著人,多数按着下列次序来编排主那稣和门徒吃逾越节与设立圣餐的事。

    一、主那稣与十二门徒一同过逾越节。(太二十六章20一25节)(可十四章17一2l节)(路二十二章14一l8节)

    马太与马可均有“正吃”二字,表示是在过逾越节的时候吃东西。路加在此加插一段门徒争大的事。(路二十二章24一3o节)

    二、主那稣为十二门徒洗脚。是在吃逾越节中的一项节目,按着犹太人传统的规矩,家主要为客人洗脚,表示友爱。(约十三章1一20节)

    三、然后主那稣宣布有一个人要卖他,在这时候约翰详细记载这一幕,并提及犹大接受一饼之后,便出去准备卖主。(约十三章21一30节)

    四、之后,那稣设立圣餐,宣布“新约”吃喝的方式,与吃逾越节的情形不同。(太二十六章26一30节)(可十四章22一26节)(路二十二章19一20节)

    五、跟着,那稣预言彼得三次不认主。(太二十六章31一35节)(可十四章27一31节)(路二十二章31一34)(约十三章36一38)

    我们有理由相信,犹大接受了逾越节目中的主那稣给他一点饼之后,他马上出去;等他出去之后,主那稣才设立圣餐,犹大不在其中。

    另有一些解经者说那稣与门徒是在逾越节前一天过节,不在逾越节那一天,他自己才是真正的逾越节羔羊,第二天在十字架上被杀,他被杀的那一天才是真正的逾越节,因为约翰福音十八章28节说那些犹太人控告那稣的时候,不愿意进彼拉多的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云。

    114.新约圣经中记载有多少个犹大?                   (约十三章30节)

    一、卖主的加略人犹大(约六章71节)。

    二、十二使徒中称为达太的犹大(太十章3节;约十四章22节)。

    三、主的兄弟犹大(太十三章55节),亦即写“犹大书”的那一位。

    (有些注经家以为犹大书的作者是称为达太的犹大,参犹大书难题研究。)

    四、在报名上册时生乱的犹大(徒五章37节)。

    五、住在大马色的信徒犹大(徒九章1l节)。

    六、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徒十五章22节)。

    在这些犹大中,必须认清的乃是,主的使徒中有两个犹大,其中一个是卖主的,另一个是称为达太。

    此外,主的兄弟犹大与作犹大书的犹大是否同为一个,注经家时常有不同的意见。

    还有,住在大马色的信徒犹大,是否即后来与保罗一同作代表到安提阿去的犹大,也是值得研究。

    115.“保惠师”一名原意为何,应如何作更合原文的译名?        (约十四章16节)

    “保惠师”,在中文圣经的小字有“或作训慰师”一语,早年译经的先进们对此译名曾作辩论,原文名为PARAKL ETOS(7tap a以下吨)。

    该字涵意甚广,指“安慰、教导、施恩、保护、引导、好友、耳语”等而言。英文译为COMFORTER(安慰者),比中文更简单,但不能包括该名词原有的意义。中文在大字“保惠师”之后,又有小字“训慰师”,目的使人明白该名词较多的意义。

    “保惠师”一名既然包含丰富的意义,表示他在各方面帮助信徒,那么把这名词译为“全助师”,实在更佳。

    116.我们祷告,应说“奉主的名”呢,还是说“靠主的功劳”呢?

                                                            (约十四章13节)

    有些人在祈祷的未了说“靠主的功劳”,然后说阿们,可是这种遗传的错误说法应该更正,因为没有圣经的根据。主那稣说得很清楚,我们祈祷要“奉他的名”(约十四章13节,十六章23一24、26节)。因此我们在祈祷时应这样说:“我们这样祷告,是奉主那稣的圣名”或“奉主那稣的名而求”。有些人只说“因主那稣而求”或“靠主那稣”,均无不可,但“靠主的功劳”而祈祷,则不合主那稣的吩咐。

    除了祈祷要奉主那稣的名以外,新约圣经多处说要“奉主那稣的名”行事,使徒也如此行。

    一、主那稣吩咐我们“奉他的名聚会”(太十八章20节)。

    二、奉主的名行异能(可九章39节)。

    三、奉主的名赴鬼(可十六章17节;徒十六章18节)。

    四、奉主的名传道(路二十四章47节)。

    五、奉主的名施洗(徒二章38节)。

    六、奉主的名行事为人(西三章17节)。

    七、奉主的名吩咐信徒(帖后三章6节)。

    可见“奉主的名”的重要。让我们学习在祈祷时奉主名,在一切言行上均奉主名,好获得上主的认可与赐福。

117.“铺华石处”在什么地方?何以彼拉多要在该处坐堂审判耶稣?                      

                                                          (约+九章13节)

    “铺华石处”一词,希拉文为LITHOSTROTON (A,6。rPtt)r0u),英文称为PAVEMENT,是在耶路撒冷城内,但到底在城内什么地方,则说法不一:                   

    一、有人说这是彼拉多按照罗马帝国的传统规矩,特制一个高台,作审判之用。台四边嵌玉镶金,台上踏脚处则用小方块彩色石块砌成图案。这台可以随驾搬动,彼拉多就坐在其上审判那稣。因此“铺华石处”并非一个地方,乃是一个可以移动的审多判台,可能是在彼拉多衙门附近,同时可能是露天的,可称为,“露天审判台”。

    二、又有人说,这铺华石处在圣殿西北的“安东尼亚搂”(TOwEROFANTONIA)附近,该楼是罗马政府监视犹太人圣殿内一切活动之处,彼拉多可能在该处的“铺华石”之宝座内审

判主那稣。

    三、现在旧城耶路撒冷有一处,名“基督的监狱”,传说彼拉多在该室内审判主。当审判时,彼拉多坐在一块不到十英方尺的铺华石处,那稣则坐在距彼拉多约二十英尺的对面。

    四、约翰说:希伯来话叫“厄巴大”GABBATHA(ra3t3Q0b,这字意即“拱形物”(桥形或背脊形)。很可能是指上面说的“露天审判台”的外形而言。该台如一拱形小桥,左右均有梯级可上台。台上则用七彩小石块砌成图案,该处为审判者建有座位。可能犹太人因其形状为拱形而称为“厄巴大”。外国人则重视台上的“华石”,因而称之为,‘铺华石处”,或应译为“华石台”更合。该台所在地点是不一定的,因为是可以移动之故。

    以斯帖记所描述波斯王朝的书珊王宫中亦有“铺华石处”,该处说“有金银的床榻,摆在红、白、黄、黑玉石的铺石地上”(斯一章6节)。这里所说用四色玉石所铺的地面,专家认为可能是小石块的“模砌艺”(MOSAIC),与现在以色列国各处的古旧“礼拜堂”内地上所见的相同。他们用半方寸大小的彩色石块砌成各种图画,这些“模砌艺”历年来均被重视为珍贵艺术品。

    这种精巧的“模砌艺”之作,可能自波斯王朝开始。

    118.何以在主耶酥钉十字架的罪状上,要用希伯来、罗马和希利尼三种文字?到底当时犹太人通用什么文字?                                        (约十九章20节)

    犹太在当时受罗马国统治,同时又有许多欧洲移民杂居在各主要城市中,因此政府机关通用拉丁文(即罗马文)。犹太人是通用亚兰语的,但在宗教文件上则用希伯来文(亚兰语是迹勒底语,犹太人被掳之后渐渐不用希伯来语而用亚兰语,这两种言语有姊妹关系,有许多相同处,亦有许多不同之词语)。可是罗马帝国早已普遍以希利尼文(即希腊文)为著作及通信用的文字。

    因此罗马文、希利尼文和希伯来文这三种文字都被犹太学者所认识,同时住在耶路撒冷及在此大城来往的人们都可以认识这三种文字中的一种,所以要用三种文字来写那稣十字架上的名号。在属灵的意义上,无形中表示主那稣是“罗马人的王”(军事的)、“希利尼人的王”(文化的)和“犹太人的王”(宗教的)。

    路加在记述同一事件中,却用不同的次序“用希利尼、罗马、希伯来的文字”(路二十三章38节)。因为路加福音是为希利尼人而写,所以把希利尼文放在第一。

    119.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七句话,如何安排先后次序?

                                                         (约十九章26一30节)

    “十架七言”的先后次序,注经家们均用下列安排法:

    一、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章34节)

    二、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章43节)

    三、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十九章26一27节)

    四、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章46节)

    五、我渴了!(约十九章28节)

    六、成了!(约十九章30节)

    七、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二十三章40节)

    许多教会在记念主那稣的受难时,由七位讲员讲述这七句话,或由三四位讲员每人讲一两句话,使信徒明白我主在十字架上的痛苦。

    120.每年复活节的日子如何规定呢?

    每年复活节的日子是根据一个原则而定,即受苦节是与犹太人的逾越节时间相同,因此,复活节是在犹太人逾越节的第三天。所根据的方法来定复活节的乃是:“每年三月廿一日后的月圆后的主日”。比方1967年的复活节是在三月廿六日,而廿五日乃是月圆。

    但有时,三月廿一日后的月圆刚在礼拜日,所以日历专家便分两派,一派人士主张在月圆那一天的礼拜日,另一派人士则仍然以月圆后的一个礼拜日为复活节。

121.为何主耶稣复活后,他的裹头巾和细麻布(包尸体用的)没有放在同一地方?                  

                                                            (约二十章7节)

    约翰亲眼所见这种情形,表示主那稣是由捆绑他尸体的裹头中与细麻布中“脱”出来的,意即,他复活时并未使捆身的细麻布与裹头巾受扰而乱成一团,他也不需要别人替他解开,像拉撒路复活时那样(约十一章44节)。

    当时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去谒见彼拉多,请他派兵把守主那稣的坟墓,因为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的尸首偷去(太二十七章64节)。主复活后,祭司长和长老们也教唆那些看守坟墓的兵丁说:门徒在夜间把他偷了去(太二十八章11一13节)。

    为着要证明主那稣不是被他的门徒“偷”去,所以主那稣复活的时候用这种“脱身”的方法。如果门徒在夜间来偷,一定是手快脚快地把尸体搬走,怎能慢慢解开捆身的细麻布和裹头巾,而且细心放回原位,似乎那稣的尸体仍在墓中呢?

    同时兵丁在坟墓外把守着,他的门徒也无可能入坟偷尸;即使兵丁真的都打吨睡了,他的门徒也必须争取时间迅速将整个尸体搬走,为什么要留下这两个“捆尸布”?

    主复活后,不受时间、空间与物质的限制。他不需要挣开捆身布可以离开坟墓。门徒聚在一处,门都关了,他也可以进来和出去,不需要开门。他忽然在这里,忽然在那里,也不需要动用任何交通工具。他不需要饮食,但即使吃了东西,也不需要消化。这种难以理解的复活后的生活,也是将来我们可以享受到的。

    122.主耶稣复活后,对抹大拉马利亚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但后来对多马说,可以摸他及探入他的肋旁,到底如何解释?  (约二十章16一17、27节)

    这是许多人喜欢发问的问题,有些人这样回答:主那稣不让抹大拉的马利亚摸他,是因为他还没有升天去见天父,后来就马上到天上去,再下来,然后准许多马去摸他。

    可是这种解释并不合神学上的原则。兹解释如下:

    一、原文,“不要摸我”的“摸”字是HAPT刀(anrU),有“摸”、“缠绕”、“点灯、“伤害”等不同含意,而“伤害”一意则最重。主那稣在这里所说的是“缠绕之意,即“不要缠住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即“不要缠住我,我还没有到升天的时候,还有四十天和你们在一起,所以你要放心”。

    这种根据原文去解释,比较合理。

    至于主那稣以后准许多马去摸他,并非因为他已经升过天再下来,乃是为着要增加多马的信心,而多马并非“缠绕”他。

    主那稣复活后,有四十天之久与门徒在一起,向他们显现(徒一章3节)。在那四十天之内,他并未升上天去,因为他升天是公开的,是在橄榄山上众目共睹的,不是暗中升天。既然在四十天之后公开升天,因此他对抹大拉所说的话,与他升天毫无关系。

    我们在以弗所书的难题中将会题及主那稣公开升天时,在空中曾与魔鬼有一场恶斗,因此他带着复活之体只有一次升天(参阅以弗所书难题研究)。

    至于复活的主在四十天之内,不向人显现时,他在何处,将属使徒行传难题研究,请参阅。

    123.十二使徒中并无拿但业之名,何以在约翰福音一章及二+一章题及他与众徒同列,到底他是谁?(约二十一章2节)

    拿但业(NATHANAEL)意即神的恩赐,新约只在约翰福音题及他两次,似乎与约翰是很熟悉的。他是腓力带领来信主的(约一章45节)。自九世纪以来,多数解经家推测拿但业就是巴多罗买,因为巴多罗买是一个外国名字,拿但业是希伯来名字,可能同一人,他的全名应为“拿但业·多罗买之子”。

    在十二使徒名单中,腓力和巴多罗买是在一起的(太十章3节)因为他是腓力带领信主的。

    解经家同时推测约翰福音二章在迦拿结婚的新郎就是拿但业,因为他是迦拿人云(二十一章2节)。

    这些推测虽然被研经者一致接受,但缺乏可靠的证明。天主教人士则甚为相信这种说法,每年八月廿四日开会记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