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經解經 - 第二十二章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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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與解經之十要則 茲提出十點讀經與解經應留意的要則,作為本書之總結︰ (1) 要學習正確以經解經,不是憑單字串經,而是引用同一論題的經文互相補充的解經。 (2) 研讀《聖經》時,任何單字或片語,應按上下文決定其意義。不應輕率的憑單字否定上下文或全段的意義。 (3) 應按全句、全段、全《聖經》的一貫用法,作為解經最高的準則。 (4) 應根據《聖經》明文所說,否定假設的質疑。不應憑人的質疑或推理,否定《聖經》的明文。 (5) 有些經文必須按屬靈實意領會。除了文字表面的意義之外,應留意其屬靈意義。靈意可包括字義,但字義卻未必能包括屬靈的意義。 (6) 應以《聖經》本身習慣用法作為《聖經)的歷史背景,以決定經文的正確解釋。經外的考據只可作為解經參考而非絕對的根據。 (7) 所有預表的靈意,應按《聖經》自己的解釋為準則,不能隨便推理。 (8) 讀經時或有自己十分受益之心得,可作為個人受神某次指引的經歷,不一定可作為一切人解經的原則。 (9) 應不斷學習正確領悟《聖經》的精義。萬一有錯誤,或欠準確之處,應常存學習的態度接受修正,使自己不斷長進。 (10)每讀一段或一章經文,應先了解所記的事實真相,人物與事理兼顧。每研讀一卷《聖經》,應先熟讀全卷,直至能說出全卷任何一章大概內容,才開始精細研讀。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3-36)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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